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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發復制推廣跨境電商綜試區實施方案

大力推進“互聯網+外貿”,引導傳統外貿產業與跨境電子商務融合發展

福建印發復制推廣跨境電商綜試區實施方案

雨果網獲悉,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4個部門《關于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探索形成的成熟經驗做法的函》(商貿函〔2017〕840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推動福建省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具體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服務外貿,融合發展。大力推進“互聯網+外貿”,引導傳統外貿產業與跨境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努力形成福建外貿競爭新優勢,促進外貿轉型升級。

(二)堅持部門聯動,合力攻堅。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優化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流程、創新監管模式,堅持“發展中規范、規范中發展”,持續推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自由化、便利化、規范化。

(三)堅持省市統籌,做強優勢。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主體作用,緊密結合我省獨特的僑臺優勢和產業基礎優勢,努力提升福建制造新品質,構建買賣全球新樞紐,打造海空聯運新通路,拓展“”新市場,全面推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二、工作目標

積極推進“互聯網+外貿”戰略發展,大力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加快推動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規劃建設。到2020年,建設一批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核心區和產業集聚示范區,在產電融合、閩臺合作、海外倉建設、供應鏈金融創新等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努力打造政府服務高效、區位優勢突出、產業特色明顯、配套支撐完善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形成多模式并行、進出口并進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新格局,力爭全省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5000億元。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線上綜合服務平臺

1.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單一窗口”。按照“一點接入、一次申報、數據共享”的原則,規劃建設全省統一的福建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公共服務平臺,對接海關、檢驗檢疫、國稅、外匯管理、商務、信保等部門平臺系統,推動政府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備案、通關、結匯、退稅申報全程無紙化;對接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實時比對驗證跨境購物個人身份信息。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口岸辦)、省公安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廈門市國稅局、省外匯管理局、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中國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中國出口信保廈門分公司,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推進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數據應用與服務。推動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公共服務平臺與金融、快遞物流、海外倉、電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業務系統鏈接,及時獲取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各流轉環節數據;制定跨境電子商務數據信息傳輸、開放、共享和使用規則規范,保障系統數據安全,保護平臺各方合法權益;建立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誠信記錄數據庫,推進誠信分類管理,促進信用等級互認,將企業信用等級與分類監管相結合,給予誠信企業更多便利措施,實現對電商電子商務信息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建設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全球質量溯源平臺,對質量信息涉及的供應、物流、交易、監管等環節提供全鏈條溯源服務,實現從原產地到消費者的無縫監管。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口岸辦)、省郵政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外匯管理局、省工商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構建線下產業園區平臺

3.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福州、平潭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本地產業優勢,探索建設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著力在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取得突破,吸引電商電子商務企業集聚,形成比較完整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和生態圈,為全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支持發展較好的城市創建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

4.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體系。加強科學統籌規劃,推動各設區市結合當地區位優勢、產業特色,建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充分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作用,疊加政策輻射優勢,加快推進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倉儲、國際快件監管中心、國際快件航空快速通道等項目建設,拓展承載空間和集散能力,完善基礎配套建設,打造“海、陸、空”物流方式齊全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園區;研究出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推動全省形成定位精準、優勢互補、協同推進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發展格局。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

(三)培育海外倉發展體系

5.優化海外倉網絡建設布局。支持各類型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公共)倉發展,引導海外倉運營(建設)企業合理布局,助力跨境電子商務2C進出口擴大規模;借助福建毗鄰臺灣區位優勢和海外僑商資源優勢,支持福建海外(公共)倉整合海外理貨、物流、通關等服務資源,幫助企業多渠道拓展海外市場;鼓勵企業在美、歐、日等發達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新興市場建設進出口貨物海外倉和精品體驗館,發展“前展后倉”營銷模式,形成海外(公共)倉網絡化新格局。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6.引導海外倉規范發展。研究制定海外倉建設和服務規范標準,支持海外倉自營企業在主要市場國家拓建公共倉,鼓勵海外倉運營數據與省級綜合公共服務平臺對接,逐步打通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的數據通道;認定一批海外倉公共示范企業,鼓勵示范企業發揮引領、帶動、輻射作用,為我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海外倉儲、物流配送等服務。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監管體系

7.創新通關監管模式。加快完善通關系統信息化建設,推行出口“簡化申報、清單核放、匯總統計”,實現全程通關無紙化作業;簡化歸類在符合相關條件后,簡化申報,對不涉及出口許可證管理且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商品,以HS編對不涉及出口征稅、出口退稅、許可證件管理,且單票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電子商務企業可以按照《進出口稅則》4位稅號申報碼前4位歸類,對B2C商品以《申報清單》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實行“一地報關,多地放行”,縮減貨物線上申報時間,簡化核驗手續;優化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手續,推行加標“DS”標識,區分跨境電子商務B2B與一般貿易出口,形成涵蓋企業備案、申報、征稅、檢驗檢疫、放行、轉關、轉檢等各個環節的B2B監管流程,便利通關;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關檢信息化管理風險防控體系,研究建立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適應的企業信用管理、分類便捷通關、后續重點監管、預警監測評估、質量安全風險監控體系等風險防控綜合評判機制。

責任單位: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廈門市國稅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8.創新檢驗檢疫流程。加快檢驗檢疫監管信息化系統建設,實行企業和商品信息“一地備案、全國共享”,有效提升通關效率;加強關檢信息共享,深化口岸聯檢單位合作,搭建關檢聯合作業平臺,達成關檢“一機雙屏,聯合監管”,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制定我省跨境電子商務檢驗檢疫監管服務實施細則,加強配套設施建設,爭取設立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商品質量安全風險國家監測福建分中心,在園區內建設進口肉類、水果檢驗場,直接入區檢驗;爭取國家部委下放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和進口食品、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安全審查權限等;探索特殊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品類(如寵物食品等)業務監管模式。

責任單位: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食藥監局、廈門食藥監市場監管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9.提升出口退稅效率。對被評定為一類或二類出口企業,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系統信息審核辦理退稅;規范B2C出口企業所得稅管理,對達不到查賬征收的企業可采取核定征收;積極爭取市場采購政策,支持在我省有條件地區開展市場采購貿易試點,享受市場采購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政策,不實行免稅資料備查管理和備案單證管理。

責任單位:省國稅局、廈門市國稅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商務廳,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0.便利外匯交易結算。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接入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允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貿易外匯收入(不含退匯業務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不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提高企業資金周轉率;支持從事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或個體工商戶開立外匯結算賬戶,銀行按“展業三原則”辦理貿易收結匯、購付匯,不受個人結售匯年度總額限制。

責任單位:省外匯管理局、福建銀監局、廈門外匯管理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推動金融服務體系創新

11.鼓勵創新金融服務產品。支持有資質的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規范推出互聯網支付產品和服務創新,發揮中信保、外貿公司、商業銀行、綜合服務平臺的優勢,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保險、本幣跨境結算、結售匯等配套金融服務;鼓勵福建中信保、外貿公司與eBay、Amazon等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數據對接,探索“電商賣家+中信保+外貿公司”合作模式,助力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做大B2B出口規模;支持專業供應鏈金融企業落地福建,營造金融服務創新環境,為本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擴大“助保貸”覆蓋范圍,推動政府與銀行合作的“助保貸”項目向跨境電子商務中小企業開放,探索形成政府、外貿公司、信用保險、金融機構共同支持的金融服務生態。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福建銀監局、中國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中國出口信保廈門分公司、省商務廳,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打造閩臺物流黃金通道

12.拓展閩臺海空聯運通道。鞏固對臺直航閩臺客貨滾裝、“小三通”、臺北快輪航線,利用臺灣臺北港、桃園機場及其配套公共倉及監管中心等冗余資源,發展吸引兩岸(或經臺)貿易貨物、跨境海運快件從福州、平潭、廈門中轉,打造“福建口岸-臺北港-桃園機場-全球”黃金物流通道;鼓勵郵政航空、順豐等專業貨運航空公司延伸、增加對臺航班;支持重點目標市場貨運包機專線,打造國內除北上廣外的國際物流新干線,將福州、平潭、廈門建設成為功能服務各具特色、海空航線互補配套、進出口業務雙向貫通的集散配送中心;支持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快速船運航線發展,匯集全省各地以及江西、湖南等腹地的郵件、快件等商品,以“包船”形式拓展閩臺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快速通路。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3.做大經臺國際物流。擴大采信臺灣第三方檢測檢驗結果的商品政策適用范圍,加快推進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直購進口、海運快件進口;充分利用“臺閩歐國際”班列,服務我省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拓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市場,促進經臺國際物流平衡發展。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福建檢驗檢疫局、廈門檢驗檢疫局,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促進跨境創新

14.拓展業務模式。以擴大跨境電子商務B2B出口作為主攻方向,探索跨境電子商務B2B出口業務模式;發展“平臺+產業帶”模式,組織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接我省特色產業帶,引導產業帶企業通過自建平臺或利用第三方平臺擴大進出口;發展海外分銷模式,推進“生產廠家—經銷商(海外倉)—消費者”的跨境電子商務分銷模式發展,提升海外倉品牌推廣、市場運營、物流配送、客戶管理、商品售后等服務功能,主動融入海外區域市場零售體系。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

15.壯大市場主體。大力拓展B2B2C(企業對個人)、M2C(生產廠家對個人)、C2B(個人對企業)等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引導我省服裝鞋帽、智能家居、機電、汽車零配件等傳統出口優勢行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探索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賣家+平臺+外貿工廠”專業化發展模式;支持設立境外貿易機構、海外分銷中心、展示中心、海外倉等境外營銷網絡和物流服務網絡,轉變“走出去”模式;進一步深化與eBay、Amazon等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戰略合作,結合自貿試驗區開放準入政策,引進一批國際知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

(八)加強“互聯網+外貿”品牌建設

16.引導“福建品牌”賣全球。支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國際知名品牌”及優特閩貨拓展國際市場,引導企業在注冊海外注冊商標,培育自主互聯網品牌;鼓勵優質外貿品牌企業立足自身特色,通過海外分銷等模式,多渠道拓展國際市場,提升福建制造、福建品牌的市場占有率。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

17.促進外貿生產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外貿生產企業與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深度融合,精準快速響應市場需求,不斷提升自主研發能力,推動出口從傳統的生產成本優勢向技術、服務、品牌等核心競爭優勢轉化,推動“福建制造”網絡化、服務化、品牌化,促進傳統外貿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九)營造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圈

18.培育新型服務業態。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和培訓市場化運作,支持企業、第三方平臺與院校合作,開設各類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課程,推行訂定制式、公司式等孵化模式,完善“政、校、協、企”四位一體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機制,打通“人才培養+企業招聘”通道;支持成立不同形式的行業組織,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人才、、服務等要素向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集聚,形成運營、客服、物流、金融、供應鏈、軟件、大數據、翻譯、人力資源、知識產權等服務生態鏈。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

19.打造資源對接服務平臺。支持舉辦制造企業、外貿企業、電子商務賣家和電子商務平臺的資源對接會,打造有影響力的福建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資源對接展會品牌,利用資源同步形成線上展會平臺,提升福建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影響力;建立完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出臺我省跨境電子商務B2B出口統計辦法,確立訂單、物流單、支付單“三單比對”認定標準,形成以樣本抽取、企業調查為主的統計方法;探索建立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郵包、快件進出口統計方式。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郵政管理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商務部等相關部委指導下,建立福建省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定期研究解決復制推廣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多部門密切配合、相關企業積極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推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形成“福建特色”明顯的區域優勢。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履行推廣成熟經驗做法的主體責任,以開辟“一帶一路”新市場的決心,圍繞解決影響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難題和制約因素,結合本地發展實際,細化工作任務,出臺配套政策,切實推出一批能復制、便操作、可落地的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項目,力爭在學習推廣中早見成效、多出成果。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跨境電商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和示范企業培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布局、閩臺合作交流等項目,將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境外服務機構、服務平臺和服務網點建設納入境外投資的支持領域,推動我省電商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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