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資料庫 中查看
關注作者
您可能還需要

《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全文

《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8〕93號)精神,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以下簡稱東莞綜試區),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借鑒先行地區經驗做法,結合東莞產業優勢和貨源地優勢,因地制宜、求實創新、大膽突破,進一步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創新,加快完善跨境電子商務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體制機制,著力打造完整產業鏈和生態圈,不斷鞏固和增強東莞制造的品質地位與品牌影響力,以跨境電子商務助推東莞和全省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激勵、協調作用,繼續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東莞制造業強市和外貿大市優勢,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不斷充實和壯大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圈。

堅持審慎包容、高效監管。堅持以開放、包容的管理思維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以發展為主;堅持“管得住”與“通得快”相結合,既要依法依規安全高效監管,又要積極創新制度措施,促進通關便利化;建立容錯機制,堅持循序漸進,逐步規范,在風險可控范圍內為跨境電子商務放量增長提供發展空間。

堅持綜合改革、協同發展。推動政府監管與市場培育、制造業與服務業線上線下更緊密融合,加快形成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監管服務模式和制度體系,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生態圈協同發展。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的建設,優化整合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政務服務資源,打通生態圈關鍵節點,推動東莞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貨、支付、物流、結算、結匯等全產業鏈“閉環式”生態圈,力爭把東莞打造成為投資貿易便利、政府服務高效、環境寬松有序的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物流基地、“雙創”基地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基地。到2020年,東莞市納入海關統計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額突破450億元,打造3-4個示范帶動園區,形成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新增長極。

——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發揮東莞制造業優勢,順應外貿訂單碎片化新常態,推動傳統制造業企業應用跨境電子商務開展“互聯網+營銷”新模式,逐步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在全市外貿出口中的比重,促進東莞外貿結構優化,以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建設推動東莞外貿高質量發展。

——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基地。破解跨境電子商務訂單貨源分散、批量偏小、規格品種繁雜與國際運輸批量化之間的矛盾,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基地,提升集貨拼柜能力和物流效率。在物流集貨基礎上,引入通關服務、金融服務、人才服務、數據服務等現代供應鏈要素,促進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關鍵環節融合發展,縮減中間環節,實現東莞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降成本、增效益。

——跨境電子商務“雙創”基地。以構建優質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環境為依托,匯聚創新發展新動力,拓展創新發展新渠道,著力吸引國內外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通過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在東莞集聚發展,集聚一批高端項目和創新型項目。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基地。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契機,找準定位和優勢,積極推動港澳地區商務、物流、金融、會計、法律等生產性服務業資源與東莞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有效對接,共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基地。

二、主要建設任務

以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形成閉環生態圈為重點,在各個關鍵環節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和業態模式創新,建立包容、安全、高效、便捷的發展環境,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自由化、便利化、規范化發展;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支持、服務制造企業更好地適應全球消費市場新格局,逐步掌握和鞏固海外營銷渠道、市場信息和品牌話語權,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制造業轉型升級機制。主動適應“訂單增量碎片化”“維持生產規模化”新形勢,加快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制造業轉型升級新機制,推動境內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的直接對接,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帶動制造訂單高效集成,形成穩定持續的供給側需求,重構傳統外貿交易流程和采購體系。推動外貿制造企業剝離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板塊,加速東莞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數量提升。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現代物流企業發揮其在供應鏈整合資源的優勢,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新模式發展。支持傳統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知名產品品牌。

(二)升級改造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功能設置,推進部門資源信息整合,實現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與企業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建立集通關、稅務、外匯、工商、信用、物流等各類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積極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在功能和技術上無縫銜接。

(三)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園區。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突出特色、穩步推進的原則,結合口岸布局和海關監管資源,加大科學統籌和政府支持力度,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特色鮮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集聚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專業人才、電子商務專業服務等,提供通關、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有效承接線上“單一窗口”平臺功能,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的聯動發展,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重點推進東莞市跨境電子商務中心園區以及國際快件中心建設,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生態鏈,提質增效;推進東莞保稅物流中心、清溪保稅物流中心等完善服務功能,搭建綜合性跨境電子商務協同創新平臺,帶動片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新業態新模式經驗探索;統籌推進長安、鳳崗、寮步等口岸車檢場完善基礎設施及功能布局,積極探索拓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

(四)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利用大數據、云計算技術,對各類平臺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海量數據進行分析處理運用,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大數據服務;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建立統計分析、監測預警、風險防控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行業數據監測和發展動態管理,為政府服務和海關監管提供決策支撐。

(五)構建跨境電子商務智慧供應鏈體系。整合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上下游各方優勢資源,充分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構建具有東莞特色的跨境電子商務智慧供應鏈體系,促進供貨端、交易端、集貨端、物流端、結算端等各環節全面融合,實現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跨專業深度協作、高效協同,提升全程智能化管理水平,縮短中間環節,降低綜合成本。

(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金融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本外幣支付和結售匯服務。積極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金融,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倉單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支持和鼓勵保險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個性化、場景化的保險業務,不斷創新和豐富保險服務品種。

(七)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信用建設。結合東莞構建科學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總體部署,逐步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生產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企業以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機制,構建跨部門的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數據庫,推進對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的記錄與共享,并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促進企業誠信經營、規范管理。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商品溯源機制,強化檢驗檢疫和質量安全監管,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跨境電子商務產品源頭可溯、去向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究。圍繞建設質量強市目標,對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生產企業檢驗監管前推后移,探索日常監管制度和信用監管制度。

(八)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對跨境電子商務關鍵環節的風險監控,推動企業規范申報,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企業業務指導和培訓,提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單據規范監管水平。鼓勵電子商務平臺打造“關(檢)、稅、匯”全流程貿易便利化服務體系,并對其平臺上企業經營情況實施內部有效監控。發揮電子商務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構建自律體系,引導行業合法、安全、誠信發展。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建立東莞綜試區政策支撐體系。

1.完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強化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的統籌推進力度,注重頂層設計,逐步加大政策引導和資源傾斜,以本實施方案為引領,在中長期發展規劃、體制機制創新、園區認定和管理、專項扶持資金以及公共服務平臺管理等方面建立政策支撐體系。

2.著重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持體制機制創新,著力破解阻礙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和瓶頸,在業態創新、海關監管、稅收征管、外匯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建立容錯機制和糾錯機制,積累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與制造業融合發展。

3.培育產業鏈條。抓住跨境電子商務結構板塊多、差異化發展機遇大的特點,針對跨境電子商務缺失環節,以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為載體,積極培育與引進相關環節企業,推動電子商務生產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服務企業聯動發展,發展產業鏈、產業圈,有效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東莞制造企業的產品優勢,推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拓展歐美市場和海外新興市場。

4.構建智慧供應鏈體系。著力推動具有傳統外貿資源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具備供應鏈服務優勢資源的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形成大船出海的格局。

5.扶持領軍企業。發揮東莞毗鄰大空港、大海港以及貨源地的優勢,瞄準國內外知名的優質電子商務平臺、集貨企業、倉儲物流企業、支付機構、人才實訓機構等關鍵節點企業,吸引其到東莞綜試區集聚發展,并帶動和培育本土企業發展,成為有較強帶動效應的領軍企業。

6.對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發揮東莞獨特區位優勢,依托東莞國際鐵路貨運站及水鐵聯運優勢,加快發展對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積極拓展“絲路電子商務”,打造以現代制造為特色的“一帶一路”跨境電子商務戰略支點。瞄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擴大品牌影響力。

(三)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方式。

7.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3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納入東莞綜試區的出口企業,在符合一定條件后,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8.推進簡化申報。推進《海關總署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海關可復制推廣的制度措施》(署監函〔2016〕163號)相關制度落實。實行跨境電子商務全程通關無紙化、強化通關協作,實現跨境電子商務一點接入、一次遞交、統一反饋,提升通關效率。實行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簡化申報、清單核放、匯總統計”,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不涉及征退稅及許可證件管理、限額內的B2C出口商品按照《進出口稅則》4位稅號申報;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商品《申報清單》辦理出口通關手續;經稅務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同意后,電子商務企業不再進行匯總申報,按《申報清單》匯總統計。

9.創新擔保和退貨流程。實行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稅款擔保、集中納稅、代扣代繳”,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事先向海關提交銀行稅款保函或者保證金,海關定期對零售進口模式下的商品稅款集中匯總繳納,稅款由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代扣代繳。實行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退換貨管理的創新流程,解決消費者退貨問題。

10.重點推動在制造企業發展企業對企業(B2B)業務方面先行先試。通過支持鼓勵平臺注冊、網絡流量導入等方式,促進制造企業觸網交易。對首次辦理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稅務、外匯業務的制造企業開展專項輔導,培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內生動能。支持行業協會引導會員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

11.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業態創新和監管創新。鼓勵企業開展直購進口、保稅進口等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模式探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方式和統計標準,重點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推動打造線上信息核查庫,強化風險防控。

(四)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進口。

12.創新進口業務模式。積極爭取在東莞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開展“保稅電子商務1210”進口,1210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化妝品等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或備案要求。積極開展“保稅+實體新零售”新業務創新,探索建立適應網購保稅進口業務的稅收征管體系。

13.培育進口市場主體。逐步引進和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采購企業、物流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市場主體,促進本地進口商與境內外電子商務平臺合作開展線上采購業務,完善進口業態產業鏈條,逐步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體量。

14.拓展重點進口商品種類。在風險可控條件下,重點推動居民消費品、輕工終端產品等適應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特點的商品進口,探索建立符合商品特征的監管體系,提升服務效率與水平。

(五)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

15.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加速升級改造,實現跨境出口統一版申報子系統、監管場所運抵理貨子系統、云簽名服務平臺、數據交換三級節點等功能模塊盡早運行,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信息化支撐。

16.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管理模式。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主體備案、主體經營資格公示、產品信息備案、通關監管、外匯管理、稅收管理等環節業務流程優化創新,形成信息共享及業務協同機制,實現業務系統流程整合、優化、銜接,提高通關速度和監管效率。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稅無紙化,提供便利化措施。

17.加強綜合服務體系建設。依托涵蓋經營主體備案、交易信息備案和電子商務進出口全流程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實現服務平臺與監管、電子商務、物流、支付、第三方平臺等系統對接,形成備案、申報、數據交換等功能完備的綜合服務體系。

18.優化跨境電子商務信息管理模式。借助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構建符合電子商務互聯網特征、能夠承載跨境電子商務新型業務模式高效運作的信息化監管與服務體系,使業務模式與實現手段高度融合統一。

(六)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

19.創新跨境支付服務。允許東莞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開立外匯結算賬戶,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結售匯額度;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豐富電子商務跨境人民幣業務產品,為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結算服務。

20.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金融服務。將金融服務融入跨境電子商務的產業鏈條,試點推行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倉單質押融資等新型業務,推動優質金融資源向中小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個人傾斜,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21.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金融保險信用服務。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保險機構創新開發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新險種和新服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

(七)做優做實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關鍵環節。

22.夯實跨境電子商務供貨端基礎。以建設全省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為目標,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技術創新推動東莞制造業提質增效,豐富產品類型、提升產品質量,不斷提升產品在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優質的線上商品。

23.壯大跨境電子商務賣家群體。以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雙創”基地為目標,在重點區域打造專業賣手集聚園區,通過鼓勵措施強化引導,吸引專業賣手和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銷售企業入園發展,不斷壯大跨境電子商務賣家群體。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從東莞傳統制造業中剝離,促進專業化分工協作,提升訂單集成能力。

24.做強跨境電子商務集貨通關企業。以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集貨基地為目標,結合海關、口岸資源打造若干跨境電子商務集貨通關園區,推動拼單拼柜、報關報檢、運輸貨代、倉儲物流等出口關鍵環節集中發展,真正實現東莞貨源外貿數據匯聚本地,吸引外流貨物數據回歸。

25.鼓勵企業建設海外倉。鼓勵和引導企業在“一帶一路”、歐美等國家和地區設立海外倉,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發揮海外倉物流成本低、送達時效快、庫存周轉迅速的特點,推動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海外倉,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構建東莞地區保稅倉和海外倉聯動網絡,利用東莞成熟的保稅倉、保稅物流中心等保稅物流監管場所和國外主要市場的海外倉互聯,打造有競爭力的出口跨境電子商務供貨體系。

(八)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

26.優化拓展東莞國際郵件互換局功能。進一步豐富業務功能,全面提升關郵一站式服務水平,為國際郵件小包提供高效、優質的物流渠道與通關服務,并盡快開通跨境電子商務和個人物品進口業務。

27.加快建設鐵路國際物流基地。高起點、高標準開展國際物流基地的規劃與建設,完善和充實基地各項業務功能,進一步豐富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的通道選擇,與東莞港聯手打造聯通“一帶一路”的水陸樞紐。

28.推進石龍火車運郵項目建設。繼續加大力度扶持廣東(石龍)中歐班列發展,創新運郵通關模式,借助黃埔海關多式聯運“一站通”通關新模式,形成跨境電子商務陸海空聯動的開放格局。

(九)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

29.建立科學統計監測體系。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口徑與統計標準,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數據與海關統計數據的協同一致。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監測分析工作機制,對企業、商品、國別(或地區)、業態等各種類別數據定期進行分析,開展動態監管和分類指導,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依據。

(十)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研究和人才體系建設。

30.引導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前瞻性研究。深入研究符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規律的政策需求和環境體系,鼓勵院校、企業、機構等開展專題性調查研究,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理論創新、業態創新和模式創新,為東莞綜試區建設提供理論研究和智力支持。制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出臺適應和撬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專項扶持政策,積極增創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

31.培育和集聚跨境電子商務人才。以市場為導向,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教育機構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積極搭建人才對接平臺為企業輸送創新型人才和技能實干型人才。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重點實訓基地建設,創新孵化模式,引導優質教學資源對接實訓基地,鼓勵開展關務、稅務、外匯及市場開拓、物流管理等跨境電子商務專題培訓課程。鼓勵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才落戶東莞,通過激勵措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創新人才在東莞形成集聚效應。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東莞綜試區建設工作。東莞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東莞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東莞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廣東省人民政府

來源: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分享到:

--
評論
最新 熱門 資訊 資料 專題 果園 標簽 百科 搜索

收藏

--

--

分享
国产精品三级影片| 四虎影视成人永久免费观看视频| 美女脱个精光露出奶头和尿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