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認證的經營者”(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制度是旨在通過構建海關與企業合作關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本國和互認國海關的通關便利措施,分擔守法和安全責任,保障供應鏈安全和貿易便利的制度安排。從某種意義而言,AEO企業是海關的VIP。
海關AEO認證制度施行至今已6年,在企業申請認證過程中,聽到企業最多的疑問就是AEO能給企業帶來什么實際的好處?
一、AEO互認便利措施
AEO互認是指在建立起AEO制度的海關之間,對各自認證的AEO企業給予相互認可并給予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的一種制度安排。我國目前僅高級認證企業可以享受AEO互認國家或者地區海關通關便利措施。
通關便利措施具體有什么呢?
通關便利措施的具體內容由雙方海關協商,在簽署的互認協議/安排中予以明確。所以不同國家(地區)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略有差別。但總的來說,通常有以下幾大類:
貨物優先通關
較低查驗率
聯絡員協調機制
貿易中斷恢復后的優先通關
我怎么知道我的貿易伙伴所在國家或地區有沒有同中國實施AEO互認呢?
中國海關目前與14個經濟體的41個國家或者地區海關實現了AEO互認,海峽兩岸海關亦于2016年10月實施 AEO互認試點。詳見下圖,注意關注實施時間哦!
歐盟28個成員國
除上述國家(地區)外,中國海關正在加速推進與俄羅斯、泰國、馬來西亞等13個“一帶一路”國家以及墨西哥、巴西、智利等主要貿易國家的AEO互認合作。所以,對于高級認證企業而言,受惠范圍是可預期的不斷擴大。
二、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2016年10月,40個中央部門聯合簽署《關于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錄》,高級認證企業可以享受49項聯合激勵措施。
乍一看,這些激勵措施確實比較分散,但對企業較實用的概括起來有四大類措施:
1、綠色通道及優先類措施
2、減少抽查類措施
3、簡化手續類措施
4、重要參考類措施
下面海關小哥哥會就各類措施中企業應用率較高的進行一一講解。
1、綠色通道及優先類措施
?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糧食和物質儲備局(原國家發展改革委):
(1)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
(2)在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篩選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3)在電力直接交易中,對于交易主體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 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銀監會):辦理授信貸款等業務時提供綠色通道。作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融資貸款的重要參考條件,優先給予免擔保貸款。
?國家稅務總局: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可評為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享受以下管理措施:
(1)國稅機關受理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后,經核對申報信息齊全無誤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
(2)在國家下達的出口退稅計劃內,可優先安排該類企業辦理出口退稅。(3)國稅機關可向該類企業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特約服務區),并建立重點聯系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并定期聯系企業。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辦理企業變更登記、行政許可、動產抵押登記,實行綠色通道,及時優先受理。優先提供有關合同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培訓、宣傳和受理調節合同糾紛。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審批事項時提供綠色通道。
?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等環境保護許可事項,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辦理。
? 等等
2、減少抽查類措施
?審計署(原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稽查中,對于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專項稽查過程中,可適當減少抽查比例。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給予國內市場產品免檢或降低抽檢比例。
? 國家稅務總局:除專項、專案檢查等外,可免除稅務檢查。
?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日常監管中,在無舉報情況下,適當減少監管頻次。
? 等等
3、簡化手續類措施
? 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糧食和物質儲備局(原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中,招標人確需投標人提交進出口證明的,可以簡化進出口證明等相關手續。
? 國家稅務總局: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普通發票按需領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
? 等等
4、重要參考類措施
? 國家糧食和物質儲備局(原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糧食、棉花等進出口配額分配中,可以將申請人信用狀況與獲得配額難易程度或配額數量掛鉤,對于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給予一定激勵措施。
? 財政部:給予政府采購活動便利和優惠,將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列入政府集中采購招標的評審指標,參照財務狀況指標給予適當分值,或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信用予以加分。
? 各相關部門:作為各部門在本行業、本領域內向企業和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嘉獎和表彰等榮譽性稱號的重要參考,優先給予獎勵和表彰。
? 等等
三、海關便利管理措施
海關便利管理措施的依據主要來源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237號)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78號。一般認證企業和高級認證企業享受的海關便利管理措施如下:
一般認證企業管理措施
1、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查驗率的50%以下;
2、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
3、海關收取的擔保金額可以低于其可能承擔的稅款總額或者海關總署規定的金額;
4、進出口貨物平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抽批比例的50%以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者海關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出口貨物原產地調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抽查比例的50%以下;
6、優先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或者備案以及相關業務手續,除首次注冊登記或者備案以及有特殊要求外,海關可以實行容缺受理或者采信企業自主聲明,免于實地驗核或者評審;
7、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高級認證企業管理措施
一般認證企業適用的管理措施高級認證企業均可適用,此外,高級認證企業還適用下列管理措施:
1、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查驗率的20%以下;
2、可以向海關申請免除擔保;
3、減少對企業稽查、核查頻次;
4、可以在出口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之前向海關申報;
5、海關為企業設立協調員;
6、AEO互認國家或者地區海關通關便利措施;(詳見上文)
7、國家有關部門實施的守信聯合激勵措施;(詳見上文)
8、因不可抗力中斷國際貿易恢復后優先通關;
9、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來源:關務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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