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國際稅法面臨大修,各國政府將有更多的權力向大型跨國公司征稅,例如亞馬遜、谷歌、蘋果和Facebook等。
大型互聯網公司已經將避稅規則應用到了極限,因為他們可以在像愛爾蘭這樣的低稅率國家記錄利潤和存放商標、專利等資產。
隨著各國對現行稅收規則的愈發不滿,有些國家已單方面采取了針對數字公司的征稅計劃,修改全球稅收規則變得愈發緊迫。
今年,超過130個國家和地區一致認為,應重新修訂基本上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的稅收規則,并委托總部位于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修訂建議。
OECD稅收政策主管Pascal Saint-Amans表示:“目前國際稅收的體系正面臨壓力,如果不進行修訂,將不再適用。”
OECD預計,將在下周召開的華盛頓二十國集團(G20)會議上提出針對國際稅收體系修訂的提議。
Pascal Saint-Amans表示,該改革將對許多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產生重大影響,除大型國際投資中心外,大部分國家都會從中受益。
雖然這意味著像愛爾蘭或離岸避稅天堂等國家可能會受到沖擊,但美國、法國等擁有龐大消費市場的國家將從此次經濟調整中受益。
今年法國對數字公司實施了自己制定的稅率,這引發了美國對法國葡萄酒征收關稅的威脅,并加劇了全球貿易緊張局勢。
與此同時,隨著各國對在愛爾蘭等國而不是在其市場所在地納稅的安排提出質疑,企業的稅單面臨越來越大的不確定性。
蘋果因在愛爾蘭享受稅收優惠而陷入歐盟稅收糾紛,這可能導致蘋果公司損失140億美元。與此同時,谷歌上個月同意支付超過10億美元以解決在法國的稅務案件。
歐盟已要求亞馬遜向盧森堡補繳約2.5億歐元(約合2.75億美元)的稅款。亞馬遜表示,OECD的提議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國際稅法修訂
OECD的提議為新稅法覆蓋的公司設定了范圍,界定它們必須在一個國家開展多少業務才能在該國征稅,并確定在該國可以納稅的利潤水平。
受影響的公司將是跨境運營的大型跨國公司,它們在某個國家的收入應超過7.5億歐元(約合8.21億美元)。
他們還必須與一個國家的市場客戶進行“持續而重要”的互動,不管他們是否在那里有實體店。
不僅大型互聯網公司會受到保護,那些通過分銷網絡在市場上銷售零售產品的大型消費公司也會受到保護。
滿足這些條件的公司將根據有待談判的利潤率百分比公式,在特定國家或地區納稅。
法國財政部的一名官員表示,華盛頓會議應提供“必要的政治引導,以便在2020年就國際稅收達成協議”。
在華盛頓會議之后,各國將開展更廣泛的談判,目的是在2020年1月向簽署稅法改革方案的134個國家提交一份框架協議。
(來源:跨境電商BB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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