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8月3日正式生效的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新規在眾多跨境賣家及知識產權代理商中引起騷動。新規要求所有外國注冊商標申請人、注冊人以及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訴訟的當事人均需由獲得營業執照的美國律師代理。
據了解,這一規定直接導致美國商標注冊費用大漲,漲幅或高達3000元人民幣。
據外媒8月25日報道,美國專利商標局已發布一系列擬議費用變更并公開征集意見,有效期截止9月30日。基本上,所有的費用都上漲了大約5%-10%,少部分漲幅更高。
?非DOCX格式的申請文件收取400美元的附加費
?專利律師年費
逾期維護費:從160美元上調至500美元
加急設計專利審查費:從900美元上調至2000美元
實體新型專利申請費+檢索費+審查費:從1620美元上調6%至1720美元
發明專利授權費:從1000美元上漲20%至1200美元
首次維護費:從1600美元上漲24%至2000美元
臨時申請費:從280美元上調至300美元
據了解,在8月3日新規正式實施的幾周后,WGBH News的一項調查披露了美國專利商標局內部工作人員對新規中“要求商標審查員向一些申請人索要在美國合法居住的證明”表示強烈反對,因為審查員認為這一舉措在商標批準中沒有任何作用。
相關細節可以在USPTO審查指南4-19條規定中找到,這是與要求外國商標申請人需由美國執照律師代理的規定相關的新規定。在第3節中,指南指出:“必須是符合美國簽證移民法規定的外國公民,才能將美國作為其永久合法居住地。當申請人或注冊人是擁有美國街道地址的外國公民/實體時,有必要確定美國街道地址是否是申請人或注冊人的住所。”
據WGBH News報道,新規定中,尤其是“永久合法居住(permanent legal residence)”一詞的使用已為審查律師敲響了警鐘。一位檢察官表示:“商標審查員現在需要向居住在美國的申請人詢問以前從未提及的移民身份問題。任何沒有綠卡的移民,即使他們按規定聘請了美國律師,都可能無法獲得商標注冊。”
業內人士表示,新規要求申請人即使在由美國律師代理的情況下,還需要提供住所記錄。但既然新規規定外國定居申請人能夠找人代理,對他們來說住所問題就不應該成為申請障礙。而現在卻要求當事人提交相關文件和移民身份證明,這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開支和時間消耗。
此外,審查確定商標申請人的住所將基于許多因素,包括私人郵箱的使用。指南指出:“初步確定申請人、注冊人或當事人的住所是否在美國境內或境外是根據其實際地址。郵政信箱不能是住所地址。必要時,USPTO將要求申請人或注冊人核實其住所。”
除了對住所證明的擔憂外,業內人士表示,在商標申請時,許多申請人可能因沒有商業地址,而被迫列出他們的家庭住址,這尤其可能會對小型企業產生影響,因為企業所有人的家庭住址有限,很有可能被全部用完。
此外,關于私人郵箱的規定,是否可以接受共享辦公空間或注冊代理商的地址尚不得而知,但該規定可能會阻止一些潛在的申請人提交商標申請的意愿,因為他們必須列出他們的家庭住址,或花更多的錢來獲得不同的地址,又或者因為他們沒有永久的實際地址。這可能會引發法律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其他業內人士表示:“美國很多人出于完全合理的原因擁有郵政信箱。例如,生活在城市的學生和年輕的職業人士都會按年限租用公寓,并希望擁有更加持久有效的用于郵寄的地址。其次,一些職業人士和企業沒有商務辦公室,他們只是在家或共用辦公空間工作,并使用郵政信箱作為商業地址,以便看起來更正式或保護他們的家庭住址免受客戶的騷擾。再者,家庭暴力受害者經常使用郵政信箱而不透露其家庭住址,以免再次受害。總之,USPTO沒有必要要求申請人披露實際地址,因為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披露可能會帶來傷害。”
業內專家還表示:“USPTO本身使用郵政信箱進行通信,甚至包括作為提交外國律師規定的書面意見的地點。實際上,郵政信箱很有價值。美國律師事務所在與USPTO的紙質通信中使用了相同的郵政地址超過十年,因為當辦公室搬遷時要更改許多記錄的地址太過繁瑣,并且因為USPTO的各種系統并不總是能夠反映出最新的地址更改。”
對于新規的后續走向,業內人士紛紛表示,希望USPTO能夠澄清指南中的某些要素,例如,“美國住所與特定移民身份等同的問題”、“美國執照律師所代表的外國申請人/注冊人無需獲得申請人移民身份的證明以及其居住地址的證明文件”等。此外,他們都希望USPTO能夠重新審視該規則的相關細節,并建議在不久的將來舉辦一次公開有各方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圓桌會議。
(來源:先鋒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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