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山東、江蘇、廣西、河北、云南、黑龍江6地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并印發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總體方案》提出了各有側重的差別化改革試點任務:
1、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海洋特色產業和探索中日韓三國地方經濟合作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濟南片區、青島片區、煙臺片區,總面積119.98平方公里。
2、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提高境外投資合作水平、強化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支持制造業創新發展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南京片區、蘇州片區、連云港片區,總面積119.97平方公里。
3、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暢通國際大通道、打造對東盟合作先行先試示范區和打造西部陸海聯通門戶港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南寧片區、欽州港片區、崇左片區,總面積119.99平方公里。
4、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支持開展國際大宗商品貿易、支持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開放發展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雄安片區、正定片區、曹妃甸片區、大興機場片區,總面積119.97平方公里。
5、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創新沿邊跨境經濟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領域國際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昆明片區、紅河片區、德宏片區,總面積119.86平方公里。
6、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出了加快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和建設面向俄羅斯及東北亞的交通物流樞紐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其涵蓋哈爾濱片區、黑河片區、綏芬河片區,總面積119.85平方公里。
上述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地塊的落樁定界工作,經商務部、自然資源部審核驗收后報國務院備案,由商務部、自然資源部負責發布。上述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實施范圍和稅收政策適用范圍維持不變。
(來源: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