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PRICE賣方承諾按日期,地點并按照MarketPlace T&CS,賣方的T&CS和采購合同中指明的方式交付產品。就本合同而言,除非另有規定,否則產品交付給買方的日期自購買合同訂立之日起(即采購訂單的放置)計算。向買方交付產品視為在后者或由承運人指定的第三方獲得產品的實際擁有或控制時執行。ePRICE賣方在此之前代表并保證進行產品交付,同樣將驗證和確定(并將不斷驗證和確定)能夠存儲,運輸,運輸和/或交付根據適用法律,賣方的T&CS和根據適用法律,賣方的T&CS或合同,并且將履行所有義務或要求(包括所要求的任何文件,信息,程序或海關手續以及任何稅務責任或任何其他義務)或合同,由儲存,運輸,運輸和/或交付產生或與之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ePRICE賣方聲明并保證自行負責獲得適用法律,賣方的T&CS和合同中規定的許可證,許可證,授權和任何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進口/出口許可證),為了交付所售產品的目的(為此目的被視為包括所述存儲,運輸,運輸和/或交付活動的服務,需要提供文件),并且任何相關的費用和/或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2.賣方可以向客戶提供一種或多種貨物類型,選擇平臺啟用的貨物類型。在任何情況下,ePRICE賣方應至少向其客戶提供“快遞快遞(1-2個工作日)”貨件類型。在不在采購合同中指明賣方承諾向買方交付產品的日期的情況下,賣方不承擔責任 - 交貨日期的計算方法是增加訂單處理所需的天數,如賣方通過交易平臺表明,每種貨物類型所需的日期 - 賣方為了計算在采購合同中指明的交貨日期,承諾通過交易平臺表明與每個報價相關的信息。和/或產品,處理和/或裝運采購訂單所需的天數。應當理解,在未能提供這種信息的情況下,為了計算在采購合同中指示的交貨日期,將考慮“1-2個工作日”的期間。雙方同意,為了交付給買方,周六不被視為營業日。
3.如果賣方沒有從物流服務中受益,同樣承諾選擇在被證明和已知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承運人之間運輸和交付銷售給買方的產品的承運人,不帶偏見因為賣方是并且將是ePRICE和買方對所述承運人所進行的活動的責任。它還同意雙方同意賣方根據合同提供的所有陳述,保證和賠償條款將適用于所述承運人開展的活動。
4.ePRICE賣方還承諾:
(a)按照適用法律和/或以適合此目的的方式包裝每件產品,避免使用除賣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包裝標識商標,圖像和/或徽標;
(b)將產品運送并交付給賣方T&CS中指明的每個國家,和/或表明適用于交付的任何限制和/或排除;
(c)在要求時向買方和/或ePRICE提供有關裝運日期,交貨日期,裝運和/或交付的狀態和詳細信息的信息,包括任何相關文件和承運人的名稱負責交付給買方;
(d)遵守MarketPlace T&CS規定的程序,如果由于沒有收件人而交付失敗,請觀察;
(e)在每個產品的包裹中包括發貨單/交貨單或其他合適的運輸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