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18:02
從4月1日起,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已經正式加入了征稅大軍,開始要求州外電商賣家正式向該州消費者的訂單征收銷售稅。
根據該州稅收法案,加利福尼亞州州政府從4月1日起,要求州外賣家必須按區域跟蹤產品銷售情況,并且在前一個或當前歷年銷售額超過10萬美元或單筆交易超過200筆的州外賣家,將有義務向該州消費者收取銷售稅。當然,低于該門檻的小賣家則有幸豁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該州政府希望亞馬遜FBA賣家能補繳銷售稅。電商銷售稅技術解決方案提供商TaxJar表示,加州政府已經致函亞馬遜FBA賣家,稱由于這些賣家的產品在亞馬遜在加州的倉庫和配送中心,現在他們必須繳納銷售稅。加州稅務局(CDTFA)稱,加上罰款和利息,相關賣家最多可能需要補繳8年的稅款。
然而,該州的財政部長Fiona Ma并不同意這種做法,并稱這是一個不同尋常的舉動。
Fiona Ma認為,亞馬遜FBA賣家并無法控制他們的庫存將流向哪個亞馬遜倉庫。在寫給該州州長Gavin Newsom的一封信中,Ma呼吁他停止因為庫存聯結問題(nexus)向州外的亞馬遜賣家征收和追溯銷售稅。
目前,賣家只能自己解決問題,遵守加州法律。TaxJar指出,“對于在線賣家來說,當下相互矛盾的信息數量可能令人難以置信。”
下圖是Internet Retailer編制的一份圖表(如下圖),顯示了目前美國36個州的銷售稅征收情況,以及銷售稅起征日期和最低征收門檻。名單上的內華達州和華盛頓特區已經提議征收銷售稅,田納西州政府則表示“有待進一步立法”。
一些州要求平臺直接代替賣家向該州買家征收銷售稅,減輕賣家的部分負擔,但就目前而言,這只是多渠道賣家面臨的一個更復雜的問題。
(編譯/雨果網 吳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