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跨境電商的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支持,2018年在跨境電商領域中,包括: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等國家部門都出臺或參與了跨境電商政策,既有利好促進的,也有規范發展的。政策的出臺都對跨境電商行業的健康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即將發布的《2018年中國進口跨境電商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中國進口跨境電商交易規模達1.03萬億元,預計2018全年將達到19000億元,同比增長26.7%。報告顯示:我國進口跨境電商蓬勃發展,已形成了以下“三大陣營”:以網易考拉、天貓國際、洋碼頭、京東全球購(海囤全球)、唯品國際、亞馬遜海外購、寺庫、小紅書商城為代表的一線“頭部平臺”,以蘇寧海外購、1號店全球進口、聚美優品、豐趣海淘、魅力惠、寶寶樹美囤媽媽、易趣為代表的“第二梯隊”,以及以蜜芽、寶貝格子、波羅蜜全球購、國美海外購、五洲會、海蜜嚴選、聚優澳品、跨境淘、麥樂購、摩西網、優集品、冰帆海淘等為代表的“第三梯隊”,市場格局梯隊層次鮮明,“寡頭效應”初步顯現。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微信ID:i100ec)盤點了2018年中國跨境電商行業相關政策措施。
政策一: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持續推進對外開放促進外貿轉型升級
【發布時間】2018年7月13日
【政策概述】7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動跨境電商在更大范圍發展,擇優選擇電商基礎條件好、進出口發展潛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南昌、武漢、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西安、蘭州、廈門、唐山、無錫、威海、珠海、東莞、義烏2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政策助力進口電商多元化發展,線上線下融合是趨勢。跨境電商綜試區的擴容也助力進口跨境電商快速發展,當然雖然跨境電商提供的消費品質量較好,但是沒有實體店的支持,消費者往往只能“看得見卻摸不著”,隨著消費者要求的提高,跨境電商被迫布局線下市場,否則客戶會出現明顯的流失。
“跨境電商綜試區繼續擴容為我國外貿打開新上升通道。國務院繼續擴容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杭州首批以外的12個綜合試驗區基本囊括了中國目前較發達的幾個城市,經濟基礎、國際物流條件,電商氛圍、城市人口都在該區域具有優勢,總體分布為珠三角、長三角、中部等,此次擴容向中西部地區傾斜,能極大促進這次地區跨境電商發展。跨境電商作為新的外貿方式、新的交易模式和新的經濟增長點,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和生命力。隨著國家電商運營環境的改善和相關扶持政策的出臺,為跨境電商的發展提供了更大機遇,未來跨境電商行業有望繼續保持強勁增長態勢。”曹磊表示。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B2B與跨境電商部主任、分析師張周平認為:從試點到普惠,新設跨境電商綜試區政策促行業發展。此次國務院新設22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從所屬地域來看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傾斜,入選的這個22個城市,大至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有良好的產業帶基礎,有成熟的電商氛圍,區域輻射帶動明顯,有一定的國際物流條件,對外貿易發展好,城市發展跨境電商主觀能動性強,同時兼顧分布平衡。從杭州第一個試點到12個跨境電商綜試區的經驗復制再到此次的大規模擴張,從試點到普惠,足以說明國家政策對跨境電商行業的利好持續。
政策二:國務院常務會議:從今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個稅目工業品等商品進口關稅稅率
【發布時間】2018年9月26日
【政策概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11月1日起,我國降低1585個稅目的進口關稅,主要涉及人民生產和生活所需的眾多工業品,包括機電設備、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平均稅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約26%。至此,我國關稅總水平從9.8%降至7.5%。這是繼1449個稅目商品7月1日迎來降稅之后,國務院再推一批更大規模降稅。
【專家解讀】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在舉世矚目的中國首屆國際進口博覽會召開前夕,我國新一輪的進口關稅的下調無疑表明當今的中國以更加開放、自信的步伐面向全世界。并且敞開懷抱、擁抱五湖四海和世界各國的品牌商以及商品來共同和中國企業一同競爭中國廣闊的消費市場。這釋放了一個更好的政策的福利,尤其是在當下世界部分國家和地區還在開展貿易戰的背景下,顯示了這屆中國政府的自信與從容。
進口關稅的下調釋放的政策紅利反映到消費者身上需要有一個緩沖期。以食品為例,如我們并沒有感受到太多奢侈品價格的下調,這是因為首先大部分的商品是提前備貨的,在下調前已經按照之前的政策交納了關稅,需要先把這些商品銷售掉,然后政策開啟后新進入的商品價格才能反應到消費者身上。另一方面實體的專柜它有很多的品牌附加值,還有就是品牌溢價以及高昂的黃金地段,商業地產租金,品牌商為了維持利潤形成的全國統一的一個價格體系。
政策三:全國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獲通過
【發布時間】2018年8月31日
【政策概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其中,《電商法》新增第二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將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本法管轄范圍,也規定了受本法約束的同時,還應當遵守其他法律法規及規定。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 為,本次電商法以四條法律就跨境電商問題作出了規定,可以看出規范方式也是比較籠統的,但是態度很明確:支持,為跨境電商提供便利,同時也要求其合法合 規。長期以來,跨境電商存在兩種業務模式:保稅和直郵,由于法律關系不明確,合同關系還是委托關系導致的責任也不同,因此產生了一系列糾紛。此外,跨境交易還存在逃稅避稅、涉嫌走私;部分跨境經銷商真假摻賣、不提供售后;私下交易、現金交易以逃避監管以及侵犯知識產權等問題。本次電商法第二十六條確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跨境電商無論何種模式,必須遵守進出口以及國內法律。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呂友臣律師持兩個基本意見:一方面,我國跨境電商確實存在立法缺失,不光在法律、行政法規的層面上存在缺失,就連海關總署等管理部門的行政規章也都沒有。目前實踐中能見到的就是國務院的 一些政策性規定和海關總署等部門的一些公告,行政管理規范嚴重缺失。從這個方面講,電子商務立法對跨境電商的規范,確實是一個標志性事件。另一方面,電子 商務法中對跨境電商的規范是框架式的、籠統的,沒有具體詳細的規定,不具備任何的可操作性。實踐中的難題沒有真正的解決。
政策四:財政部等四部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年9月28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并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B2B與跨境電商部主任、分析師張周平認為:中國出口跨境電商一直存在退稅難問題。由于跨境電商采用市場采購模式,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商品出口后無法獲得退稅,同時,企業還有可能再次被征收國內流通稅。在這樣的局勢下,對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無票”商品免征增值稅,成為了市場的最大訴求。事實上,早在該項政策還未出臺之前,2017年年底浙江省就曾出現過類似的免征不退紅文。盡管有國家和地方文件指導,但由于缺乏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的“免征不退”政策在包括深圳在內的各地方城市一直無法真正落地。
政策五:海關總署:《關于實時獲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支付相關原始數據有關事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8日
【政策概述】參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的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當向海關開放支付相關原始數據,供海關驗核。上述開放數據包括訂單號、商品名稱、交易金額、幣制、收款人相關信息、商品展示鏈接地址、支付交易流水號、驗核機構、交易成功時間以及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數據。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呂友臣律師表示,165號公告要求跨境電商平臺,向海關開放支付相關原始數據,可能會給電商平臺增加一些技術對接的工作量,但基于接入海關跨境電商系統的商品銷售占比極小,預期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政策六:海關總署:《關于啟用進出境郵遞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統有關事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8日
【政策概述】為進一步嚴密進出境郵件監管,提高郵件通關效率,海關總署決定自2018年11月30日起在全國海關推廣使用進出境郵遞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統,海關總署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實現進出境郵件全國聯網傳輸數據;郵政企業辦理郵件總包的進境、出境、轉關手續,應當向海關傳輸總包路單等相關電子數據等。
【專家解讀】海關推廣郵遞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統對跨境電商帶來的影響表現為:一是將進一步提高郵遞物品通關效率及實現數據的互聯互通。該系統的推廣使用改變了以往國際郵件僅憑各國郵政面單申報,沒有電子數據、缺乏信息化監管系統的問題,實現申報信息、收發件人信息等底層數據的互聯互通,也加強了對郵包的監管力度。二是此舉將對以郵包為主要進出境渠道的中小跨境電商企業、個人代購等帶來打擊,隨著監管政策的不斷加碼,跨境電商的門檻也在不斷提高。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一級合伙人呂友臣律師表示,根據公告,海關暫時只是獲得和掌握郵遞物品進出的信息,符合國家行政管理的利益和要求,但“也會由于完整數據的申報,讓郵包渠道個人物品稅收大量增加”,對以郵包為主要進境渠道的中小跨境電商企業、個人代購、買手來說,這種打擊將是致命的。現在尚不得而知的是“海關下一步將直接根據申報信息在進境環節完成照單全額征稅,還是維持現有的現場抽查征稅模式,掌握的信息只作為事后復合和調查的線索依據。
政策七: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并擴大范圍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21日
【政策概述】11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22個新獲批的綜試區城市。并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國務院再次決定延續和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并擴大適用范圍,對中國進口跨境電商行業將帶來重大利好,我注意到這也是“四八新政”出臺后第三次延期執行。不僅延續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繼續有利于跨境電商企業做大做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政府已在反思外貿監管政策,在跨境電商所引發的全球貿易新趨勢下要進行監管創新,仍需要時間繼續推行試點,以總結經驗,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貿易發展趨勢的跨境電商監管制度。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豐趣海淘CEO任曉煜表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政策,是進博會之后對跨境電商的又一個強心劑。跨境電商從試點逐漸進入了穩定期,商品類目的擴大,稅費的穩定,交易限額的上升,毫無疑問都是對跨境電商試點的認可,開始了進一步的解綁,給了行業更多的空間。其實,跨境電商的相關的政策,最近海關也密集出來了不少新的規定的,對行業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和亂象有了針對性的有力的配套政策。配合明年《電子商務法》的實施,跨境電商行業進入了一個真正的可以快速且持續成長的行業。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寧波新東方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朱秋城表示,政策的頂層設計對跨境電商扶持和政策紅利的逐步釋放。此次延遲跨境電商進口的過度政策,是國家在整體世界經濟動蕩時期,對于國內電商企業的真正鼓勵,無論對于跨境電商企業還是普通的消費者都是非常利好的。進一步擴大政策范圍提高個人的采購限額,會真正推動2019年跨境零售的更加迅猛發展,通過跨境進口的方式真正滿足國內對于海外美好產品的需求,同時通過這樣的激勵,推進中國的供給側結構性調整,加快產業升級。同時通過推動跨境電商的發展,本質上給全球的跨境外貿市場帶來新的動力。
政策八:商務部、財政部等十幾個部委:《關于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等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30日
【政策概述】商務部、財政部等十幾個部委聯合發布了三份進口跨境電商政策文件,進一步完善我國跨境電商零 售進口監管工作,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擴大清單范圍,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商務部等六部委《關于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政部等三部委《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等十三部委《關于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國務院再次決定延續和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并擴大適用范圍,對中國進口跨境電商行業將帶來重大利好,這也是“四八新政”出臺后第三次延期執行。不僅延續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繼續有利于跨境電商企業做大做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政府已在反思外貿監管政策,在跨境電商所引發的全球貿易新趨勢下要進行監管創新,仍需時間繼續推行試點,以總結經驗,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貿易發展趨勢的跨境電商監管制度。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通拓科技集團合伙人李鵬博表示,政策給“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判了“死刑”。原文“原則上不允許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基本給線下自提業務判了死刑。此前在深圳、鄭州、杭州等地轟轟烈烈的線下自提業務都已經叫停,未來也不會開放。因為這個模式對線下的沖擊太大了。跨境電商已經在商品準入方面獲得了極大便利,如果再在銷售范圍內放開,那基本就是完全放開了。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林智勇表示,結合全面的清單,基本上是貫徹全面開放的思路。能開放的都開放了。新補充的是海鮮、奶制品、鮮或干果、家居、文具、運動和電子產品等,但根據備注限制條件,明顯是針對國內市場情況和企業情況,對國內制造業比較強勢的產品也放開進口了,倒逼國內品牌競爭和品質升級。還有很多產品僅限網購保稅,禁止直郵,還是從保護產品質量,從而更好地保護國內消費者。
政策九:財政部等三部委《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30日
【政策概述】通知顯示,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將調整: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國務院還新增加了63個稅目商品,提高單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這繼續給進口電商行業帶來更大的想象空間。進口跨境電商依靠削減中間環節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國內消費升級背景下對于更高性價比的國外產品的需求,從而發展迅猛,市場規模迅速擴大。跨境進口電商未來需向中高端市場發展,以多種物流形式結合以應對形勢的變化,行業巨頭將更加凸顯自身供應鏈管理及資金運營優勢,帶動整個行業走向更加規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費主體跨境需求明顯,隨著80、90群體成為消費主力軍,該部分群體消費觀超前,對跨境商品消費需求明顯。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通拓科技集團合伙人李鵬博認為, 政策把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限額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這給很多高價值產品的機會來了,包括輕奢類、電子產品類、美容儀器類等;而把年度限額提高到2.6萬,這個調整力度后續還會相機調整。對于超過5000元但低于2.6萬元的單件不可分割商品,是可以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入的,但必須按照一般貿易的稅率繳稅。
對于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新增一些類目。新增類目包括麥芽啤酒、葡萄汽酒等。調整一些類目。根據官方解讀,調整更新了1321個稅目。不過,大都應該是微調;針對這個正面清單,應該重點看備注,例如,西洋參等產品進口是僅限網購保稅的,糖的進口是有額度限制的。而藥品方面,一些藥膏類是沒有問題的,但大家關注的癌癥藥沒有出現在清單。李鵬博表示道。
政策十:海關總署《關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
【發布時間】2018年12月10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消費者(訂購人)通過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零售進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交易電子數據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關監管。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支付企業等參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據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境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委托境內代理人(以下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向該代理人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還提到,參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并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納入海關信用管理,海關根據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的通關管理措施。
【專家解讀】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林智勇表示,結合全面的清單,基本上是貫徹全面開放的思路。能開放的都開放了。最新補充的是海鮮、奶制品、鮮或干果、家居、文具、運動和電子產品等,但根據備注限制條件,明顯是針對國內市場情況和企業情況,對國內制造業比較強勢的產品也放開進口了,倒逼國內品牌競爭和品質升級。還有很多產品僅限網購保稅,禁止直郵,還是從保護產品質量,從而更好地保護國內消費者。總結的很詳細。最重要的是三點新內容:不得二次銷售,很多從國外直郵進來然后在天貓上賣的做法現在不行了,查出來違法;禁止自提,最近一直宣傳的一店三態廢了一態;打擊走私、刷單。那些做小動作的要注意了,守法經營才能長久。林智勇表示道。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一級合伙人呂友臣律師認為,跨境電商與普通電子商務相比,其根本特性在于跨境性,也就是說存在著商品的進出。因此海關的監管政策尺度和執法操作對跨境電商發展來說至關重要。只有海關的監管準確落實了國務院的規定,跨境電商的規范發展才能成為現實,否則國務院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精神只能成為一句口空。海關的監管規范也是跨境電商進的核心文件。2016年海關總署的56號公告締造了跨境電商監管元年;2016年海關總署26號公告引發了“4.8新政”大震動;2018年194號公告取代了26號公告,也必將成為開創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新局面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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