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14:32
雨果網獲悉,自2019年1月1日起,由于報關需填報原產地證號,所有出口巴基斯坦和智利的貨物需在報關之前辦理產地證。倘若沒有填報原產地證號,貨物到達目的港,將不再享受關稅優惠。此外,賣家在辦理產地證時,還需如實申報出口貨物信息,包括出口商、商品描述及貨值等。
(圖/賣家收到的文件截圖)
對此,賣家可在報關前做原產地證書格式件,便于生成原產地證號。待后期確認開船信息后再簽發正本即可。但有一點賣家需要注意的是,簽發產地證正本后期如果有內容的修改,原產地證號就會變動。因此,建議賣家后期勿輕易改單。
(圖/中國-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公告截圖)
(圖/中國-智利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公告截圖)
據悉,“中國-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已于2018年4月30日上線,而“中國-智利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將于2019年1月1日起上線,未來也可能有更多的國家上線這一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整理/雨果網 吳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