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誕的臨近也預示著2018年的終結,本年度的余額已嚴重不夠用了,但本年度的大賣機會還在以秒速出現著,從現在起到2019年1月1日,跨電族每分每秒都有著爆單大賣的機會!
不管2018年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么,在我們來不及回顧的時候就要正面迎接2019年跨境電商的新政新規。自2019年1月1日起,有中美雙方將不再征收更多關稅;也有《電子商務法》的正式實施。今天,小電給各位寶寶們帶來新政新規集合,助力跨電族2019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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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原產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稅
經國務院批準,2018年12月14日上午,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2019年1月1日起,原產于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稅。
新簽署的《CEPA貨物貿易協議》提及關稅和關稅配額:第一、香港繼續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內地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全面實施零關稅;第二、一方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實行關稅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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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所有進入澳大利亞的中國商品將免征關稅
在今年11月的進口博覽會上,中澳兩國企業簽署了跨越5年、總價值近150億澳元的11項協議,覆蓋旅游、資源、基礎設施、電子商務和物流服務在內的一系列領域。
同時,澳大利亞貿易、旅游與投資部長Simon Birmingham宣布,從2019年1月1日起,所有進入澳大利亞的中國商品將免征關稅。中國將同樣取消在進口博覽會展出的一系列澳大利亞產品的關稅,包括葡萄酒、嬰兒配方奶粉和蜂蜜。
據悉,目前中國是澳大利亞第一大貿易伙伴和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國,澳大利亞是中國第六大出口目的地國。2017年中澳雙邊貿易額1362.6億美元,同比增長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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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德國VAT新規正式生效,eBay賣家需填寫兩項有效信息
繼亞馬遜發布瑞士VAT相關政策調整后,2018年10月23日eBay也發布消息,要求賣家在2019年1月1日前在賣家賬戶中,填寫有效的德國增值稅(VAT)號碼和正確的公司信息。
?如何判斷您是否需要履行德國增值稅(VAT)義務?
根據德國增值稅法規以及歐盟遠程銷售法規要求,如果賣家滿足下述任一情況,那么賣家必須注冊德國增值稅(VAT),按要求申報并繳納稅款:
1、賣家有物品所在地位于德國的刊登;
2、賣家有物品所在地位于歐盟成員國(除德國外,包含英國)的刊登,且對德國個人消費者的年銷售額超過100,000歐元(含其他平臺的銷售額)。
對于已經或計劃從歐盟成員國國家(非德國,包含英國)海外倉將物品運送給德國消費者的賣家,不論賣家的eBay銷售額是否超過德國遠程銷售限額(100,000歐元/年),則都可以考慮申請德國增值稅(VAT)號碼。
?如何在eBay賬號中填寫德國增值稅(VAT)號碼及公司信息?
1、在eBay賬號中填寫德國增值稅(VAT)號碼:賣家可以在“我的eBay-賬戶-商業賣家偏好設定-管理增值稅編號”編輯德國增值稅(VAT)號碼;
2、在eBay賬號中填寫公司信息:賣家可以在“我的eBay-賬戶-商業賣家偏好設定-在檢視物品頁顯示賣家資料”編輯公司信息。
?eBay作為平臺的責任以及配合德國政府進行稅務調查的義務
eBay將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向德國稅務機關分享賣家的eBay賣家信息,交易數據和/或其他支持信息。德國稅務機關將可能使用該信息判斷您是否應當繳納德國增值稅(VAT)。eBay將配合德國政府對可能存在違反增值稅法規行為的賣家展開調查。
此外,德國政府正在制定關于線上銷售平臺的連帶責任的法律,eBay將可能在新的法律規定下,要求需要履行德國增值稅(VAT)義務的賣家向eBay提供德國增值稅(VAT)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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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進出口智利需實時傳輸原產地證書電子數據
12月11日,中國海關總署發布第129號公告稱,為進一步便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項下貨物合規通關,自2019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起,“中國—智利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數據。
出口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出口人)應按照第51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在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以下統稱出口報關單)時,在“隨附單證欄”的“隨附單證代碼欄”填寫“Y”,在“隨附單證編號欄”填寫“〈08〉原產地證書編號”,在“單證對應關系表”中填寫報關單上的申報商品項與原產地證書上的商品項之間的對應關系。
對于系統不存在原產地證書電子信息的,或者在貨物出口時,出口人未按照第51號公告要求填制貨物原產地信息的,或者貨物出口后因原產地證書信息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出口報關單的,出口人應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單修改手續,補充原產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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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
2018年8月31日,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也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
《電子商務法》在二十六條、七十一到七十三條都提到了跨境電商:
第二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十一條 國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支付結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
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
第七十二條 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應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申報、納稅、檢驗檢疫等環節的綜合服務和監管體系建設,優化監管流程,推動實現信息共享、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和監管效率。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憑電子單證向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十三條 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流合作,參與電子商務國際規則的制定,促進電子簽名、電子身份等國際互認。
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跨境電子商務爭議解決機制。(來源:跨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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