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20:53
雨果網獲悉,9月30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全文如下:
稅委會〔2018〕49號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藥品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適用15%的稅率。其中對按國家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抗癌藥品,按貨物稅率征稅。
二、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2、3的稅率分別調整為25%、50%。
三、上述調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
調整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見附件。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