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0:54
雨果網從遞四方方面獲悉,接香港DHL通知,根據2018年2月28日起生效的土耳其法規要求,發往土耳其的貨物將被征收“額外”關稅,作為標準關稅的補充。
據悉,列在“額外”關稅下的歐盟成員國(EUMS)原產貨物,只有在發件人提供出口商聲明(Exporter Declaration)以及歐洲原產地證書(A.TR Movement Certificate)的情況下才可以免除“額外”關稅。因此,如果EUMS的發件人寄運此類貨物,應在發貨之前聯系土耳其的進口商將歐洲原產地證書(A.TR Movement Certificate)發給海關,并詢問進口商是否需要出口商聲明(Exporter Declaration)。
而額外的關稅取決于貨物的海關編碼 /關稅代碼,僅適用于部分貨物,而不適用于所有貨物。發件人應向進口商詢問貨物的海關編碼/關稅代碼是否需要“額外”關稅。此類海關編碼的列表無法共享,因此需要由進口商或其經紀人直接檢查。
另一方面,如果貨物不是EUMS原產地,則沒有必要提供“出口商聲明”,因為非EUMS原產品不豁免“額外”關稅。
此外,出口商聲明不應與原產地證書混淆。原產地證書是一種不同的文件,只有在土耳其海關當局對貨物的原產地產生“嚴重或是真實性”懷疑的情況下才可能要求提供原產地證書。
(整理/雨果網 蘇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