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2:34
重要通知!根據業務司局要求,從14日凌晨開始將不再允許進行轉關業務,計劃明天晚上20點左右系統也將同步更新。
涉及系統:金關二期加貿系統、保稅物流系統、報關單
修改內容:
1、新增提前轉關類型:“工廠驗放”、“暫時進出口”、“市場采購出口”、“中歐班列”、“出口空運聯程”;
2、特殊區域系統(保稅物流管理系統)核注清單生成報關單時,不在支持生成出口二次轉關單,提前轉關單/備案清單只能生成上述類型;
3、保稅物流系統:核增/核扣表將不在支持生成出口二次轉關單,提前轉關單/備案清單只能生成上述類型。
4、報關申報系統將不再支持出口二次轉關的錄入,普通提前轉關單/備案清單只支持新增的提前轉關類型。
為促進保稅貨物流轉管理手續簡化和效率提升、進一步規范轉關運輸監管,2018年9月14日起,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貨物流轉業務不再按轉關手續辦理。
法律依據:
《海關總署關于規范轉關運輸業務的公告》(公告〔2017〕48 號)
《海關總署關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保稅貨物流轉管理的公告》(公告〔2018〕52號)
那么9月14日以后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貨物怎么流轉?
企業在特殊監管區域管理系統、保稅物流管理系統設立保稅底賬后,通過特殊區域管理系統和保稅物流管理系統辦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間、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保稅監管場所間、以及保稅監管場所間的保稅貨物流轉(設備結轉)業務。
企業可以自行運輸。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