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號,波及亞馬遜、eBay、Wish和速賣通等在內多家電商平臺,超一千個中國賣家在伊利諾伊區法院被提起FRISBEE飛盤商標侵權訴訟。
超一千個中國賣家被投訴侵權了,原因是使用了這個通用名稱《Frisbee飛盤》>>>
事件發生后,亞易團隊也一直心系賣家,密切關注著此案的進展,目前該案的最新進度如下:
2018年7月11號下發了最終的判決(FINAL JUDGMENT ORDER )
在經過仔細研究后,亞易有了重大發現!
現在跟我們一起來看看
此案的被告都是如何
各顯神通,解決問題的
亞易發現,該案件中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該判決中直接列出了29個特殊名單,注明該29位被告被免責了!理由是這些被告聘請了律師出庭辯護。
(The following defendants who have appeared by and through their counsel are specifically excluded from this present Final Judgment Order: )
經查,這些被告確實是趕在該案下最終判決前,聘請了律師到庭做了辯護。律師在庭上具體說了什么內容,原告和被告之間又是如何達成一致意見的,我們不得而知,但這一創舉絕對值得我們學習。
所以,關鍵就是應訴!
這么簡單嗎?
聽聽我們Amiely律師怎么說:如果侵權是事實了,對方的在先權利(商標專利或者版權),我們也無法挑戰,我們確實沒有必要將訴訟官司打到底。但是若侵權情節輕微或者有其他不侵權情節,經律師分析評估,也是可以趕在訴訟早期聘請律師出庭辯護,不一定要求得不侵權的結果,但絕對可以為和解談到一個更有利的條件。若確實存在不侵權事實,律師到庭后也是可以說明情況,請原告律師及時撤訴。(來源:亞易知識產權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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