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網獲悉,8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60號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對原產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具體內容如下圖所示:
來源:商務部
(整理/雨果網 吳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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