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菲律賓《商業世界報》7月26日報道,為維護治安考慮,菲達沃市通過一項立案,將該市凌晨2點到早晨8點的酒禁提前至凌晨1點開始。根據禁令,達沃市禁止在公園、停車場以及其他公共場所銷售和飲用酒精飲品,違者處以3000-5000比索罰款,并處監禁、沒收營業執照等處罰。
分享到: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