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波蘭垃圾處理的低效,歐盟2012年曾經發出警告,要求其盡快改善。于是,波蘭決定從7月1日起對現有的垃圾回收體制進行改革,以每戶為單位征收“垃圾稅”。
雨果網從《波蘭新聞》7月1日的報道中獲悉,隨著波蘭垃圾回收新法規的實施,波蘭的地方政府部門將開始承擔垃圾處理責任。
新法規規定,根據居住者的數量、房產的大小和用水量,每個家庭必須按月支付稅款。當地市政府自己負責廢物收集、處理和回收。
在新法規出臺之前,波蘭的垃圾處理都是每個家庭或企業,與廢物處理公司簽署合同,由廢物處理公司代為處理。不過,這種情況無法杜絕居民或企業亂丟垃圾、危害環境的現象出現。
在新法規出臺,據波蘭有關部門統計,99%的地方政府組織了招標,雇用廢物處理公司來負責具體的執行。
據歐盟統計局官方統計辦公室2011年的數據顯示,平均315公斤的廢棄物中最終約有60公斤垃圾產生。
波蘭垃圾的處理,有71%最終在垃圾場填埋,28%被回收或堆肥,1%燃燒處理。而歐盟國家估計平均有37%在垃圾場填埋,38%回收或堆肥,23%燃燒處理。
雨果網了解到,波蘭政府希望通過此次改革,使垃圾的排放以及回收利用達到歐盟的平均水平。波蘭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只有17%,而在垃圾處理水平最高的德國和奧地利,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高達62%。
對于波蘭垃圾處理的低效,歐盟2012年曾經發出警告,要求其盡快改善。于是,波蘭決定從7月1日起對現有的垃圾回收體制進行改革,以每戶為單位征收“垃圾稅”,稅費的數量將根據家庭人口的數量、房屋面積或者用水量的多少來確定。
在繳納“垃圾稅”后,每戶居民不必再向垃圾回收公司支付費用。市政當局將承擔起垃圾回收處理的全部責任,有利于整個體系的高效運轉。政府也可以借此增加財政收入,并利用這部分資金建設更多、更先進的垃圾處理設施。(編譯:高祖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