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日內瓦舉辦WTO公共論壇。河南保稅集團總裁徐平女士作為跨境電子商務“1210模式”的原創者,受到WTO組織的邀請,參與由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共同舉辦的國際電子貿易的分論壇。當地時間9月28日下午,在WTO總部,河南保稅集團業務副總裁張明星代表EWTO研究院和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發布了《鄭州模式:E國際貿易—中國解決方案》報告。中國方案首次對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及E國際貿易進行定性和定義,并從國際貿易發展趨勢、發展困境,中國解決方案的實質、優勢等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得到了與會者的強烈反響。中國方案順應了互聯網時代國家貿易的發展趨勢,解決了企業發展難、政府監管難、消費者維權難的世界難題,在國際舞臺上唱響“中國聲音”,為國際貿易發展貢獻“中國智慧”,對中國參與、引領國際規則制定具有里程碑意義。
一、國際首次對電子商務、EWTO、EWTP、E國際貿易進行了系統明確定義
徐平認為:電子商務是基于傳統貿易模式下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的推動下可實現批發及到終端銷售服務的交易模式。根據區域分為跨境電子商務和國內電子商務。根據交易對象分為貿易商購買型(B2B)和個人購買型(B2C)兩種類型。把跨境B2C型電子商務交易模式定性為E國際貿易。它是依托電子化平臺,完成訂單支付、交付,從境外企業直接送達境內消費者手中的商業活動和交易模式,該模式三單信息互為關聯、支撐,即全球跨境零售B2C。
EWTO:基于現行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體系,在自愿基礎上建立的適用于E國際貿易的政府間國際性組織。EWTO的責任是推動E國際貿易關稅協定、關務規則、準入協定、質量管理、貿易服務等的監督、管理和執行,規范電子世界貿易平臺(EWTP)的運營,并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政策支持。EWTO的宗旨是在公平、自由、共享、包容的原則下,引導E國際貿易健康、持續發展,促進全球經濟繁榮并使全球化的成果惠及各國民眾。
EWTP: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撮合供(廠商)需(廠商或消費者)雙方,按照EWTO的規則與標準實現貨物交易、知識產權交易、服務貿易的公共性基礎平臺。EWTP是新興信息技術革命的產物,是互聯網技術成果市場化的重要標志,是E國際貿易發展的主推動力。在EWTP平臺上進行商業運營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是企業、個人等市場主體。按照經營性質,平臺可分為政府和企業(含私人機構)合建、企業自營等類型。
E國際貿易與傳統國際貿易在交易方式、交付方式、物流方式、準入方式和風險主體責任五個方面存在較大差異。
二、鄭州模式:E國際貿易—中國方案內容及實質
由于E國際貿易是新興的業態,對原來的WTO體系項下的市場、政府和消費者都帶來了巨大挑戰:企業的難題是成本高,通關不便利;對消費者來講,維權成本高;政府監管存在稅收難題、產品安全、知識產權問題和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等問題,最主要的是很多國家都認為跨境進口對當地的電子商務零售企業造成了非常大的沖擊。
針對以上的痛點,中國2012年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模式,尋求解決方案,其中鄭州提出的1210(B2B2C)成為中國目前廣泛采用的監管模式,具體內容是:
結合現有WTO監管原理,在B2C貿易下,在物流交付環節嵌入一個第三方(保稅物流園區或第三方服務企業,統稱B企業)作為風險主體責任人。運營原理是:一是貨物批量進入特殊監管區,貨物進入特殊監管區前,需要對經營企業、代理企業、產品進行申報備案;二是進口時根據進口對象的不同實行不同的監管方式,如果是個人消費者進口,那就按照個人消費者管理,管理模式是創造一個新的稅收方式:關稅0+VAT70%征收,平均綜合稅率在12%左右。如果是企業的包裹,就按現行的WTO框架下的規則管理。
三、中國方案優勢
中國方案實現了創新,產生巨大優勢。
第一、建立了系統規范的七項監管標準。
一是申報規則優勢化,監管流程由被動接收改為主動服務;二是建立監管信息采集規則,中間的B既服務政府,又服務于第三方企業,實現有效監管;三是建立針對于B2C的專項稅收,目前全球還是UPU通道的行郵稅收,在中國首次提出建立跨境零售單一稅制;四是建立B2C的準入規則,通過限額、限價來監管準入,避免對本國產業造成沖擊;五是建立風險責任機制,避免了原來的C2C風險在境外,消費者無法把控、追溯時間過長等問題,六是實現貿易通統計,為各國經濟研究提供科學依據;七是建立結付運營規則,規避非法結付匯。
第二、建立了四項商業運營標準。在行業資格認定、單一窗口建設標準、O2O交易平臺運營標準、物流服務標準都進行了規范界定;
第三、解決了政府、企業、市場難題,實現多方共贏,尤其是對政府,可以實現有效監管和稅收征收。據統計,同樣的包裹量在B2C模式下的稅收金額,是傳統C2C模式下的50倍以上,且由于實現信息化申報“秒通關”解決政務壓力。
第四、提升了發展中國家地區、內陸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競爭力。以下圖為例:河南省是中國人口最多的省份,在傳統一般貿易B2B模式下,2016年一年的進出口額不及寧波一個城市,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B2C模式下,鄭州一個城市的進出口額占據全國試點城市總和的最大份額,這就是新興貿易對內陸地區和非發達地區帶來的改變。同時,政府實現有效監管、稅收應收、風險可控;企業成本降低50%以上;消費者便利,實現足不出戶,購遍全球。
第五、中國方案具有全球適用性,益于推廣。
基于中國方案具有巨大優勢,鄭州代表來源于內陸地區的城市、代表發展中國家強烈呼吁WTO組織能夠盡快完善建立EWTO服務規則,更好的服務、規范EWTP,如阿里巴巴、ebay、亞馬遜等交易生態圈。
中國方案得到了與會者的強烈反響,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熱烈呼應,當場要求對接復制推廣。各方表示將共同參與推動EWTO倡議的落實發展,真正實現世界各國跨境電子商務的共同發展。
WTO公共論壇為與會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和平臺,中國的企業界在國際舞臺上由原來的被動接受到主動思考、積極改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中國方案為廣大內陸地區和發展中國家抓住新機遇、提升國際開放度樹立“新標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