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個國家海關規則更新,包括印度、印度尼西亞以及孟加拉國,發往這些地區的貨件清關及中轉派送時效或會有所延誤。具體情況如下:
1、印度尼西亞當地嚴禁進口化妝品及食物,否則將被退回,產生的費用將由賣家(即寄件人)自行承擔。如商業用途的,需要當地藥物及食品局(National Agency of Drug & Food)提供的進口許可證清關。
如申報價值(FOB價)大于1500美金的,需要提供原產國的檢驗證書。
如貨物在到達當地30天內未能完成清關,將按當地海關法規轉自動處理,產生的一切費用也將由賣家承擔。
2、關稅起征點調整
當地將關稅起征點由之前的USD50調整為USD100。 即貨物的總申報價值超過USD100的,將會有關稅產生。
3、清關模式
貨物需要正式清關或非正式清關,取決了貨物的申報價值。
a、如貨物總申報價值在USD100-USD1500之間:
私人件:一般按申報價值7.5%收取關稅或者是根據不同商品的海關稅率收取,按單票非正式報關;
商業件:一般按申報價值7.5%收取關稅或者是根據不同商品的海關稅率收取,按單票正式報關。
b、如總申報價值大于USD1500
私人件:按非正式報關處理清關,具體以當地海關稅率條款為準;
商業件:按正式報關處理清關,具體以當地海關稅率條款為準。
除此之外,不管是正式清關還是非正式清關,都要提供收件人授權書及清關所需的相關文件處理清關。另外,收件人需對其與海關申報的價值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
4、清關延誤
因當地機場海關加強清關查驗力度以及相關清關文件的審核,貨物清關將會有所延誤。特別是清關文件上貨物品名務必詳細,否則將會扣關及清關延誤。
孟加拉國當地加強安保工作,所有進口到該國的包裹及文件需移交給DACGTW操作處理。此外,當地海關也會對每票進口包裹及隨機抽取部分文件;類貨件進行嚴格查驗。受此影響,近期發往該國的貨件清關及中轉派送時效會有所延誤。
印度當地海關也頒布了新的海關條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收件人需在貨物到達當地的第二個工作日前提交所有清關文件,否則將會有延誤附加費產生。費用為頭三天按INR 5000/1天收取,之后的將按INR 10000/1天加收,具體以當地海關收取為準,將由收件人承擔。賣家需提醒收件人在貨物到達當地前提供所有清關文件,避免延誤及產生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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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雨果網 董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