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保證人資格進行考察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
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按法律規定應辦理抵押登記的,按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到當地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于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行為進行防范。
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現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現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債權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現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于專業性很強,因此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其他預防手段
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調查手段通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及合法性。抵押權人應當要求所接受抵押財產憑證一律為原件。對數額較大的不動產,要求抵押人提供有關機構所做的資產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