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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亞馬遜賣家向雨果網反應,遇上了“專利流氓”。在她公司所運營品類中,“專利流氓”將其早已進行銷售的產品進行外觀專利注冊,以此反過來投訴她,致使其爆款listing被亞馬遜下架,遭受嚴重損失。
“專利流氓”殺到,老賣家慘遭毒手
據該賣家指出,該“專利流氓”已申請了50多項專利,很多產品都是亞馬遜的爆款。這位賣家還指出,在她剛開始做亞馬遜的時候,產品每天的銷量就有100多單,并且很多產品從2012/2013年就開始賣了。而經查詢,該“專利流氓”申請專利的時間為2015年。其利用所申請的產品外觀專利,在亞馬遜上投訴早已在銷售這款產品的賣家,亞馬遜下架listing后,賣家辛辛苦苦打造的爆款產品只好付諸東流。
據了解,因無法知曉該事情的來龍去脈,無法了解到受影響賣家的具體情況,亞馬遜只能按照流程警告賣家,甚至關閉其賬號。以下是該賣家收到的亞馬遜告知信:
該賣家告訴雨果網,如果為了保護自己的listing,為每個爆款產品都注冊專利外觀,這樣在操作上比較不切實際。因為大部分的賣家都不會為產品注冊外觀專利,而一些“專利流氓”則就此趁虛而入了。
專利之戰,唯有索求于法律?
據了解,專利流氓(Patent Troll),又稱專利蟑螂、專利鯊魚,是指那些沒有實體業務、主要通過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而生存的公司。專利的原意是要刺激知識產業發展,使其他企業創作更創新的設計。很多時候,申請專利也用來防止別人使用類似的技術做相關的產品。但也因此給了“專利流氓”空子,他們通過訴訟等手段向侵權人收取賠償費或者使用費。
據悉,專利流氓可分為四種情況:
一、 此類專利流氓為不從事制造生產的公司,純粹借由從發明人處購買專利謀利。
二、此類專利流氓為了授權和執行為目的發展發明,而不從事制造與銷售產品。
三、此類專利流氓對衰敗中的制造公司進行專利資產剝削。
四、此類專利流氓通常是一家企業,以購買的專利對目標競爭者進行訴訟。
業內人士告訴雨果網,遇上這樣的情況,一般建議賣家首先與專利所有者進行交涉,看如何以妥當的方案解決。因為專利申請、律師聘請都需要不小的費用,一旦進入法律程序,所造成的經濟、精力損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文/雨果網 涂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