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網消息,11月17日,在商務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對日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延長到2017年底的談話,進行了解讀,其中有兩個部分發言值得關注。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獲認可,為一般貿易有效補充
對比11月15日商務部以書面形式發表的談話,此次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在發言中透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作為重要的新型業態,其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資源,整合互聯網營銷、支付、物流和商品追溯等技術優勢,實現了供需之間的快速反應和良性互動,增加了市場有效供給,對于滿足國內居民多樣化消費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一般貿易進口的有益補充和引導境外消費回流的重要渠道。”
多次親赴試點調研,監管或將借鑒外國
此外,孫繼文還表示,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多次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專題調研,詳細了解各試點城市的現行監管做法,借鑒有關國家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做法,充分聽取跨境電商企業、一般貿易企業和研究機構的意見和建議。
商務部還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從有利于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盡快研究完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適應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際的監管措施。
以下為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解讀實錄:
2016年5月11日起,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過渡期。根據國務院要求,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深入研究適應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發展特點的監管模式,提前做好過渡期后的政策銜接工作。
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多次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專題調研,詳細了解各試點城市的現行監管做法,借鑒有關國家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做法,充分聽取跨境電商企業、一般貿易企業和研究機構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認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作為重要的新型業態,其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資源,整合互聯網營銷、支付、物流和商品追溯等技術優勢,實現了供需之間的快速反應和良性互動,增加了市場有效供給,對于滿足國內居民多樣化消費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一般貿易進口的有益補充和引導境外消費回流的重要渠道。同時,其經營特點也對現行貨物進口監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
為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平穩發展,合理引導預期,經商有關部門同意,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在此期間,我們希望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企業要強化自律,切實加強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共同營造有利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的社會環境。
商務部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從有利于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盡快研究完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適應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際的監管措施。
(整理/雨果網 李柏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