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的有關監管要求設置一年過渡期,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日前已通知實施。跨境電商新政自4月8日起實施,歷時一個多月,為什么要對有關監管設一年過渡期?跨境電商新政究竟“卡”在哪兒?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一紙通關單難倒跨境電商,海外“掃貨”拿不到原產地證和合同
“畢竟跨境電商具有貿易屬性,新政策對稅收作調整我們能理解,但現在跨境電商從國外進貨成了大問題,直接影響到行業發展。”一家跨境電商的貿易負責人說,4月8日新政實施后,跨境電商進口商品必須按照一般貿易要求提供通關單。就是這個“通關單”把他們難倒了。
所謂通關單,是指由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對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的商品,采購者需提供包括原產地證書和檢驗檢疫證書等材料,化妝品、保健品等商品還須在食藥監總局注冊備案。企業完成報檢獲得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通關單后,才能向海關進行報關。
長期以來,一般貿易進口貨物走的都是這套流程,也沒出現過什么問題。可是,為什么到了跨境電商這兒就不靈了?
實際上,跨境電商的進口渠道,與一般貿易有很大不同。一般貿易通[-3.19%]常都是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所以能夠提供原產地證、合同、發票、裝箱單,以及相關批文等。但跨境電商的供應鏈組織模式多為海外“掃貨”,即采購團隊或買手在海外商超、賣場等大量購買商品,這種模式下跨境電商只能拿到商品的銷售發票,顯然無法取得原產地證及合同等單證。目前,受采購規模和渠道的限制,大多數跨境電商企業難以達到與海外供應商直接合作的要求。
同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規定,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并對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不少跨境電商反映,其實海關對進口商品通關是很快的,主要是因為前面的這些手續辦不下來,導致進口商品“卡”住了。一些注冊、備案手續需數月才能完成,有的甚至需要一年以上。
過渡期內,試點城市的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暫不驗核通關單
自2012年以來,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開展了網購保稅進口和直購進口業務,其他部分城市也開展了直購進口業務。
“為使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逐步適應監管要求,這次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有關監管措施設置了一年的過渡期。”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過渡期內,即2017年5月11日前,對上述10個試點城市經營的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對所有地區的直購模式也暫不執行上述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同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則繼續按照跨境電商稅收新政策規定征稅。
“對跨境電商的監管措施設置一年過渡期,有利于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從國際上來看,一項大的改革或新政策,一般都需要提前公布方案,并設置一定的過渡期,讓企業和市場適應政策規則的改變。
張斌認為,此次跨境電商新政出臺,盡管有關部門前期做了不少調研和準備,但政策從公布到實施只有兩周多時間,甚至在實施前一天才公布商品清單,確實是有些倉促了。企業沒有時間充分準備,適應起來就有困難。好在這個政策“補丁”打得還算及時,一年過渡期可以讓跨境電商喘口氣,逐步向監管要求靠攏;也讓監管部門有時間進行探索,使監管模式更加適應跨境電商特點。
政策制定要考慮合理性,也要考慮實際可操作性
一年只是過渡期,意味著跨境電商監管措施并未塵埃落定。社會普遍關注,一年之后跨境電商的貿易新模式要不要改變?有關部門監管措施會不會調整?
“跨境電商新政策在設計上,注重了政策的合理性,但可操作性上卻明顯不足,這是今后推出改革方案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新政策明確了零售進口商品的貿易屬性,并通過對稅收政策的調整,使新興業態與傳統業態、國外商品與國內商品的稅負更加公平,但在具體操作環節,則顯得不夠周密、嚴謹。
比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配方乳粉列于其中,但又加上一條備注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注冊。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仍在制定過程中,尚未具體實施。最后財政部關稅司作出回應: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
還有,根據跨境電商商品的貨物屬性,檢驗檢疫應依法簽發通關單。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需要進行法檢的商品僅占36%,按理說多數編碼商品應該不受影響,可以順利通關。實際上,需要法檢的商品種類雖然不多,但大多是熱銷品,貨值占到九成以上。這個實際情況與有關部門當初的預判顯然也有出入。
“跨境電商是新生事物,政策制定不可能一下子盡善盡美。但有關部門設計方案時,應當把困難和問題考慮得更充分,并針對跨境電商的特點做好政策落地銜接,避免影響行業發展。”胡怡建說。
跨境電商難獲商品通關單 電商新政改設一年過渡期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則繼續按照跨境電商稅收新政策規定征稅。“對跨境電商的監管措施設置一年過渡期,有利于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2016-05-29 07:01
4月8日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貨物征關稅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我國一直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行郵稅征稅,大部分商品稅率為10%,總體上低于國內銷售的同類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和國產貨物的稅負。此次改革則明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貿易屬性。
2016-03-25 08:00
中國公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正面清單”
商品將根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消費者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根據新規,今后只有列入清單的商品能夠按照跨境電商的稅制進口,其他產品則要按照一般貿易或其他商品行郵的稅制進口,不能適用于針對跨境電商的稅收優惠政策。 按照中國即將于4月8日起執行的跨境電商稅收新政,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016-04-07 21:51
韓日德進口商品成交占跨境電商半壁江山
而進口商品最受歡迎的10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是:韓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荷蘭、新西蘭、澳大利亞、臺灣、泰國。其中日本、韓國、德國的進口商品成交占據了半壁江山,僅日韓兩國的成交就占據37%。
2016-01-01 09:32
十一部門聯合發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為避免工業原材料等商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渠道進境,擾亂正常貿易秩序,同時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這也是延續了此前征收行郵稅時“個人自用”的規定。 清單是結合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進口試點情況,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予以統一規范。
2016-04-07 21:49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公布含1142類商品
為避免工業原材料等商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渠道進境,擾亂正常貿易秩序,同時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這也是延續了此前征收行郵稅時“個人自用”的規定。
2016-04-08 08:44
跨境電商設立和運營中的相關法律問題
目前進口類跨境電商適用的行郵稅稅率遠低于一般貨物貿易的綜合并以顯著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告知。 五、進口類跨境電商涉及的其他法律問題 1.進口商品尤其是食品類商品涉及的檢驗檢疫制度是跨境電商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2015-12-10 21:30
B2B助力浙江跨境電商發展路
B2B成我國跨境電商主流模式 跨境電商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從發展階段來看,跨境電商從信息咨詢為主的黃頁式的1.0階段、經過在線交易為特征的2.0階段、從2014年起轉型升級進入了以全產業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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