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業態、新改革之所以“新”,就是有別于傳統的產業結構與產品內涵,不能簡單套用老辦法;“舊瓶裝新酒”串了味兒不說,賣相也不好看。這是此案提供給我們的基本共識與經驗。
“海淘”代理商們,終于可以松口氣了。據報道,之前被炒得沸沸揚揚的“通關單”政策,按下了“暫停鍵”。財政部關稅司25日透露,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暫不執行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等要求。這對新興業態來說,當然是重大利好;換個角度看,也在提醒類似的政策制定過程,都應當留下合理的“緩沖期”。 簡單說,“通關單”政策要求指的是對部分代購商品進行核驗,包括天津等10個試點城市都要執行所謂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制度”,監管嚴厲程度與普通貨物無異。客觀講,這一最嚴監管要求除了“檢疫”環節外,還需要提供相應的原產地證、衛生證、銷售許可、動植檢證、質檢報告等文件,審批流程長、復雜,加之稅收政策從嚴并舉,其實相當于對“海淘”產業宣判了極刑。
“海淘”業態的興起,首先源于較之傳統貨物貿易的便捷性,而動輒一兩年的審批,顯然跟不上節奏。其次,“海淘”批量的成本相對低廉,如果給予過重的稅費負擔以及通關證明的壓力,定會被壓得喘不過氣。所以,亮明監管的規矩,但同時給出“緩期執行”過渡時間表,也就給了這一產業重塑行規、轉型升級的機會。這個角度來看,相關部門的亡羊補牢還是有一定的道理。
只是,“事后諸葛亮”總有些讓人感覺不太痛快。盡管嚴格監管對代理商、消費者都是利好,可也要循序漸進、實事求是地制定和實施。這次“先緊后松”的政策態度,至少表明了決策過程的科學性、民主性仍有待優化。充分聽取利益相關方對監管政策的看法,必須成為類似決策的必經程序,否則來回折騰不僅成本高昂,也容易讓市場主體無所適從,產生不穩定預期。
試點城市、試點產業,總是可以有些“常理”之外的例外。比如上海自貿區“開業”初期,一個重要舉措便是通過人大暫停四部法律的實施。新業態、新改革之所以“新”,就是有別于傳統的產業結構與產品內涵,不能簡單套用老辦法;“舊瓶裝新酒”串了味兒不說,賣相也不好看。這是此案提供給我們的基本共識與經驗。一些保稅區進口單量降幅超過六成,便是明證。
因此,看到監管存在漏洞,應當及時出手補上;然而過猶不及,對新興業態的實施監管尤需謹慎,應在試點與反復摸索、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拿出更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再往后,監管部門和電商們都需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緩沖期”,共同探索最恰當的政策分寸,在保證食品藥品安全、消費者利益、國家稅收、商家利潤之間走好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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