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5 09:08
商務部消息,塞拉利昂貿工部近日發布公告稱,自3月4日起,凡通過隆吉國際機場及各陸路口岸入境進口貨物,均需按離岸價(F.O.B)的1%繳納進口貨物檢驗費。塞政府委托“塞拉檢驗有限公司”(Sierra Inspection Company Ltd.)負責查驗航空及陸路運輸進口貨物并征收檢驗費。
該公告規定,從隆吉國際機場及各陸路口岸進口貨物,需于貨物到達相關口岸前七日內將商業發票、空運貨單、裝箱清單及其它所需文件報“塞拉檢驗有限公司”審核后,予以辦理“分類和估價證書”(CVC,Classification and Valuation Certificate)及“目的地檢驗證書”(Destina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并在取得“分類和估價證書”和“目的地檢驗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貨物進口清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