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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旗戟談跨境電商稅改:風物長宜放眼量

話題主要放在了新稅制是否合理、相關操作性如何、是否有優化空間、以及“認識”上。說到認識,在中國有時候常常被視為是一個態度問題,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認識問題。

馬旗戟談跨境電商稅改:風物長宜放眼量

今天參加“跨境進口電商稅改新政考”研討會,很有感觸。

這個話題當然是由于上月底財政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三部委發布了跨境電商零售進行新稅制帶來的,文字所限不多述,自行查閱。參會的包括電商平臺、海外商家、政府部門或研究機構、媒體等二十人左右。

討論內容沒有放在跨境進口零售電商是否應該收稅的問題上面,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好幾年了,而且4月8日就要正式執行相關規定了,再說應不應該沒有意義。所以,話題主要放在了新稅制是否合理、相關操作性如何、是否有優化空間、以及“認識”上。說到認識,在中國有時候常常被視為是一個態度問題,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認識問題。

從平臺和商家的整體反應來講,對于新稅制制定的基本出發點是肯定的,但對于新稅制發布和實施的細節上是有微詞的。例如,取消免征稅額、2000元(與年度20000元)限額、正面清單、納稅主體的交稅手續等等。有趣的是,即便是在這種相對專業的研討會上,也能看出各家平臺公司的競爭和較勁,有的企業不把力氣放在具體問題的討論上,而是放在含沙射影、指桑罵槐上,放在表決心夸獎自己身上。但,這樣是不對的,仿佛這些公司排出來的不是法律或業務專家,更像是參與聯合國人權問題討論的朝鮮斗士。

其間,還有來自海關總署、商務部研究院、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的專家也對新政進行了理解性的說明和闡述,從法理上、從政策制定考慮上,等等??傮w上很有啟發,但,某種程度上卻沒有能夠應對平臺或商家提出的疑慮。這也是能理解的,因為他們一來無力改變已經發布的政策,二來今天也非政策制定之前的征求意見,只是研討。這是我對這個會留下的印象。在這個政策出臺前前后后的幾年中,我作為非法律人士其實關注大大的,專業小小的,因此在幾點問題上,我其實抱有疑問至今。

最核心的是:跨境進口電商的新稅制的目的是什么?最冠冕堂皇的說法自然是:跨境進口電商零售作為一種跨境貿易商貿,政府收稅是權利、消費者納稅是義務,對于傳統一般貿易企業是公平,對于電商行業發展是長遠。

有道理!但借用一位與會者的話:從新稅制的規定中,沒看出國家對于跨境電商的定位,或者說沒有看出國家是如何理解跨境電商之于新全球貿易的新形態的意義。其實,我明白他的意思——跨境電商,根本不是傳統一般貿易的互聯網版本的簡單升級類比,不存在所謂與一般貿易稅制比較是否是公平競爭的話題。這個,我部分是贊同的,但不是能在這個特定場合和場景下能聊清楚的,或許“電子商務法”未來更給出更加權威的說法。

從我近兩天認真學習新稅制的認識來看,這個認識是真認識,不是態度。這次的新稅制更像是“時到節點不得不”急于推出的東西,簡單且略顯粗陋。拋開上位法、海關法等等這些專業問題外,我將它的實施表述為“增加政策確定性的同時,卻增加了市場和技術的不確定性”。

從增加政策確定性方面,也是有限的。

1,一方面明確了跨境進口電商收稅合法合理,另一方面,對并沒有解決當下稅制是否可能彌補或穩定跨境進口電商帶來的稅收流失,即對一般貿易“沖擊”導致的稅收流失問題。

2,本次新稅制普遍被認為對保稅模式的影響和打擊大于代購直郵等,那么保稅模式是否依舊受到扶持、是否還是跨境電商的未來發展方向也充滿不確定,換言之C2C形式的跨境進口是否更被鼓勵也似乎更模糊了。

3,現今稅制下,是否還將出境海外購物的部分回流引導作為一個重點,是否對此有影響也充滿了不確定性。

4,“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及2000/20000限額將在何種條件和何種情況下進行調整(未來調整是必然的),同樣充滿了不確定性。

對市場的影響同樣不確定,表現在:

1,一般貿易(特指進口零售部分)是否會因為此次跨境進口電商新稅制而受益,受多大益處,是否滿足了一般貿易行業和企業對公平競爭的要求和期望,充滿了不確定。

2,在跨境進口電商的市場需求部分,多年來價格因素被排在了前三位,新稅制帶來的成本上升傳導到價格上升,在何種程度上影響消費者的購買,并在何種程度上對進口規模產生影響,整體市場價格水平變化將有多大(增稅不直接等于最終銷售價格波動),充滿不確定。

3,目前跨境進口電商的從業企業當中,相當部分是小微代購企業,在成本與價格雙重影響之下,這些企業的經營與利潤情況和市場前景將如何,很不確定。其實平臺企業也是一樣的 —— 我尤其關注這點,而且認為對于這些企業未來的經營和發展情況,應該建立國家級別的追蹤研究,并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技術性的不確定,這更多表現在可操作性、可實施性等配套,如:

1,在4月8日新稅制就要實施的情況下,“正面清單”依舊渺如黃鶴,內容不確定。

2,針對小包、拆包等海量包裹的通關核撿工作量大增、效率下降的情況,新稅制將其作為制定的部分理由,實施新稅制之后是否能夠改變卻依舊不確定

3,將購買者(消費者)作為納稅主體責任人、單個不可分割超過2000元按一般貿易納稅,但似乎還沒有安排好實施細節。

一句話,在“稅收、公平、引導、效率”的這幾個我能理解的可能的新稅制出臺的目標,新政的應對似乎大多是簡化、模糊、不確定的,更像是為了給某人、某事或某時有個交代,不像是反復醞釀、充分調研、謹慎制定、酌情推出的調調。從3月24日公布,4月8日就急匆匆實施來看,趕著交差、奉子成婚的感覺很強。

話要兩頭說,不確定或許也不是壞事,也可能比一切定斷即便錯了再無更改可能要好一些,不過相信不少企業并非完全贊同我的這句話。應該說,新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跨境電商發展的不確定性,因之在相關法律、政策和規定上也會出現各種“不確定”,或許我們需要是對這種不確定的接受和把握,特別地要對未來有一定的前瞻。

說到前瞻,我困惑的是,為什么我的幾個問題我都沒有找到較為權威和確切的答案,預計:新稅制會增加或彌補多少流失的稅?對引導海外購物回流的影響程度和比例究竟是多大?一般貿易企業對新稅制的“滿意”或認同度有多大?跨境電商零售的市場需求幅度和波動有多大?小微企業在新稅制下的經營成本和利潤影響有多大?等等。我寧愿相信政府部門的研究機構在此前做了深入細致的統計、研究、分析和預測,盡管我更傾向認為他們或許沒有。這不是指責,是困惑。

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跨境進口電子商務、跨境進口零售電子商務,不單單是一個收稅稅制問題可以涵蓋和解決的。新稅制的制定部門此次關注焦點是他們解決了一個或幾個“問題”,而不是聚焦在關注是否為跨境電商設置了足夠充分和長遠的稅收制度保障。這點,我們要明白。同樣,我們不必苛求新稅制中的不足,也不必掩蓋不足。大家都適應和嘗試吧。毛主席說:風物長宜放眼量嘛! 只要記得:跨境電子商務是一種新經濟形態,不可簡單套用老思路就好。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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