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年輕人報》2月4日報道,越財政部日前下文至各省市海關局,要求對于辦理含硼元素鋼材進口手續的申報人,必須在所受理海關提交原產地證,不得推遲。
越財政部出臺以上規定是因為含有硼元素的鋼材可以享受0%的進口優惠稅率,但有企業為享受0%的稅率卻用建筑鋼材冒充含硼鋼材(建材鋼進口稅率為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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