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9 17:27
隨著國慶兩節臨近,進出境旅游、探親旅客不斷增加,旅客超量攜帶物品進出境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9月6日,泉州海關晉江機場旅檢現場關員在執行大阪—泉州9C8528次航班監管任務時,發現一女性旅客違規攜帶四箱行李,內裝化妝水、防曬乳、胃散、救心丸等化妝品和生活用品,共計1263件,初估貨值為5萬余元。同月17日,該現場一日內又連續查獲兩起旅客攜帶超量物品進境案。分別為違規超量攜帶無印良品品牌中性筆3670支及違規超量攜帶黃金塊20個入境,黃金凈重756克,約合人民幣17萬元。目前,以上三起案件均已移交緝私警察作進一步處理。
根據海關相關規定,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物品,超出部分尚在合理自用范圍內的、海關可作行郵征稅或退運處理;但若超出部分又已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不符合海關對旅客進出境個人自用物品的征稅規定,將視同貨物、以較高的稅率征稅或退運處理;違規情節嚴重者,將移交緝私警察作進一步處理。
為確保旅客和諧愉快歡度“兩節”,避免給出行造成不便,泉州海關特別提醒進出境旅客,個人攜帶出入境的行李物品應當以合理、自用數量為限,若境外所購商品已超過海關免稅額度,應填寫《海關申報單》選擇走紅色申報通道,如實向海關申報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