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日本商標采用“申請在先”原則:
根據日本商標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請日本商標注冊,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社團或財團,不得以其名義享有商標保護權利。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即相關受眾能夠明顯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而且日本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采用的是注冊基于申請在先的原則。
02申請途徑:
日本是《里斯本條約》《巴黎公約》《尼斯協定》《WIPO公約》《商標法條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故商標注冊既可以通過“單獨申請”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馬德里國際注冊”的方式辦理。
若申請人不是在日本居住的,可以直接通過日本特許廳網站申請,不過須要提供日本的通信地址。(這個可以委托日本境內專業的代理機構辦理)
03申請日本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申請人的所屬國家與日本一樣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之一;(申請人所屬國家如果不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但是在任何一個成員國國內有住所或辦公場所,也可以向日本申請商標注冊)
2)申請人所屬國家與日本已經簽署了相關的商標保護的協定;
3)申請人所屬國家與日本有著互利互惠原則;
04申請日本商標所需資料
1.申請人信息
以法人申請(公司名義)
1)商標圖樣
2)商品/服務類別及項目
3)營業執照復印件
以自然人申請(個人名義)
1)商標圖樣
2)商品/服務類別及項目
3)身份證復件
2.JPO碼
Jpo識別碼是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日本商標時,日本特許廳根據申請人名稱和地址給出的一個識別碼,相當于身份證號,等申請人再次申請日本商標的時候,輸入JPO識別碼,就可以匹配到申請人名稱和地址,以此保證申請人信息一致。
3.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地址。
地址必須是正確的地址,能聯系上的,否則會有被駁回的風險。
4.確認商標名稱或商標圖樣、類別、小類(商品)。
若商標為無設計的純文字,無需將其圖片化,僅用文字表示即可。若商標為設計圖形,不指定顏色的需要提供白底+黑色主體的清晰圖片,指定顏色的提供彩色清晰圖片。
從提出申請到拿到商標授權證書一般時長為8-10個月,首次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商標注冊之后如果有連續3年內的時間不使用,任何第三方都可請求撤銷該商標。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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