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賒賬客戶就不進貨,欠款是沒辦法的事。”
“客戶資金怪緊張的,就讓他欠一次吧!”
“合作這么多年了,對方肯定會付款的。”
……
茍延殘喘易,壯士斷腕難!
外貿交易,僥幸心理要不得。
慘痛的教訓:
喪失底線,縱容客戶拖欠貨款,終至30多萬美元貨款無法追回。
拖欠背景
債權方:寧波某文化有限公司
債務方:美國某公司
拖欠金額:315839.24美元
拖欠時長:1年半
雙方是合作8年多的老客戶。起初交易十分順利,美國公司付款及時。
但是自疫情開始,由于各種不穩定因素,導致美國公司開始出現了拖欠的情況;
寧波公司考慮到多年合作情誼、加上市場下行,擁有一個穩定的客戶不容易,便沒有完全與其斷絕合作。
中間又陸陸續續交易了多筆訂單,雖有拖欠,但沒付的時候對方會主動說明情況、延遲付款;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2022年底,寧波公司將貨物發出后,美國公司告知終端商付款會立馬安排支付。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對方變本加厲的拖延時間拖欠貨款,寧波公司自行催收時,對方答復不是在出差、就是在開會;只談訂單、不談欠款。
寧波公司見累積地逾期金額已然超過了美國公司持有的信用額度,最長的一筆欠款時長已達一年半之久;但是苦于缺乏有力的催收手段,遂找到Harry協助處理。
案件評估
催收律師接到咨詢后,立即梳理了債權資料,同時對債務企業進行了初步調查,并根據得到的信息出具了一份《案件評估報告》:
案件優勢:
(1)本案債權資料保存完好,債權債務關系相對明確,債務方承認債務事實,在催收過程中能夠起到積極作用。
(2)本案處于訴訟時效期內,債務方注冊在營,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可在當地法律規定內啟動催收。
案件劣勢:
(1)本案拖欠時間超過一年,已錯過債權方自行催收的最佳時機。
(2)債務方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以疫情相關借口長時間拖欠貨款,顯然貴司自行催收給予的壓力不足以讓債務方還款。
(3)債務方沒有任何還款承諾或協議,拒絕與債權方進行有效溝通且不積極跟進處理,惡意拖欠 意圖明顯。
本案處于訴訟時效期內,債務方正常經營,初步判斷具備還款能力;債務方償還意愿不足, 于惡意拖欠,需要尋找施壓點改善債務方償還意愿。綜上所述,本案存在催收成功的可能性,可以嘗試操作。
催收過程
本土施壓、立竿見影
1、催收律師接案后,立即給債務企業郵寄了一封催款函。函件顯示簽收的第三天,催收律師收到一名自稱是債務企業經理Mr.R的人的來電;對方聲稱,收到催款函后便于債權方的建立了聯系,并給出了每周支付5000美元的還款計劃,且債權方已然同意該方案。
2、鑒于此,催收律師只能按此計劃,督促債務方付款進度;同時告知債務方與債權方,后續關于案件事宜,直接與催收律師聯系;畢竟由于債權方直接與債務方聯系的遭受坑騙,造成債權瑕疵的案例數不勝數。
還款11萬,突然中止
3、催收律師持續跟進案件進展,當債務金額還剩20萬美元待償還時,對方突然中止了還款。債務方郵件告知:由于生意遭受打擊,失去了一些客戶,之前每周還款的計劃有些困難看,希望能更改方案。
深入調查、債務方撒謊?
4、鑒于以上言論,催收律師對債務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對方極有可能在撒謊,想要繼續挪用還款資金開拓其公司新業務。
調查顯示:債務公司信用等級為B風險較低;經查詢海關數據,可查詢到的交易共計 161 筆,自 2010 年至 2023 年,貿易區域主要為中國、 俄羅斯、馬來西亞等亞洲地區;且最新財務收入為 5,320,000USD,完全具備還款能力。
5、催收律師通過自身渠道資源了解到債務企業正在投資一個新項目,前期投入成本會很高,這可能是對方想要中止周付款的主要原因。
強勢施壓、達成一致
6、催收律師將調查到的信息通過郵件發送給了對方;并對后續還款方案進行了詳細溝通;催收律師要求債務方先支付10萬美元欠款;剩余10萬美元可給予3個月的時間,在3個月后開始分期支付;每期至少支付2萬美元。
7、催收律師表示,對方完全具備還款能力,當下只是因為投資新項目導致資金暫時性短缺;并強勢施壓建議債務方接受該方案,否則我方提起訴訟,屆時對方公司官司纏身,對其聲譽和新項目的生意都會受到深遠影響。
8、雙方經過多次溝通,最終簽署了還款協議;當月債務方便支付了10萬美元。此后催收律師持續跟進案件進展,與債務方保持聯絡、實時掌控其企業動態,督促還款進度。2024年11月27日債權方收到最后一筆2萬美元的打款,該案順利結束。
案件總結
客戶和貨款如何選擇?
雖說沒有客戶就沒有貨款,但是若交易過后,貨款收不回來,豈不是本末倒置。與一個劣質客戶做生意,造成的惡劣后果是無法預知的,輕則貨款延期、重則錢貨兩失。所以選擇與什么樣的客戶交易才是重中之重。
客戶的信用情況是流動的,多年按時付款的老客戶,也有可能一朝變老賴。因此,無論是新老客戶,交易前、交易中都應定期對其進行資信調查,根據信用情況選擇賒銷額度,降低貿易風險。
(來源:外貿風控-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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