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定義
非正常專利申請是指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違背專利法立法宗旨,擾亂專利審查正常秩序的各類專利申請行為。包括:
1. 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例如,對同一項技術,僅改變一些無關緊要的表述或形式,就多次提交專利申請。
2. 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如簡單拼湊、模仿已公開的專利技術或設計,而沒有實質性的創新內容。
3. 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等情況。
二、專利非正常的原因
(一)申請人方面:
1. 政策利用不當:一些地區可能對專利申請數量有獎勵政策,如給予資金獎勵或者稅收優惠等。申請人為獲取這些獎勵,可能會盲目追求專利數量,通過不正當方式提交專利申請。
2. 對專利認識不足:部分申請人不了解專利的實質性要求,錯誤地認為只要提交申請就能獲得專利保護,從而提交不符合創新性要求的申請。例如,把一些公知常識或者已有的技術稍作修改當作新專利申請。
(二)專利代理機構方面:
代理質量差:部分專利代理機構為追求業務量和經濟利益,在沒有對專利進行充分檢索和評估創新性的情況下,就幫助申請人提交申請。甚至有些代理機構會鼓勵申請人提交一些明顯不符合要求的專利申請。
三、專利非正常的后果
(一)對申請人的后果:
1. 專利申請不被批準:如果被認定為非正常專利申請,相關專利申請將不會被授予專利權。這意味著申請人無法獲得專利法所賦予的獨占性權利,之前為申請專利投入的時間和費用也會浪費。
2. 信用受損:申請人可能會被記錄在專利管理部門的不良信用名單中。這會對其后續的專利申請產生負面影響,如在審查過程中受到更嚴格的審查,甚至可能限制其一定期限內的專利申請行為。
(二)對專利代理機構的后果:
1. 處罰措施:專利代理機構可能會受到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責令停業整頓,甚至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
2. 聲譽受損:在行業內聲譽下降,失去客戶信任,影響其長期業務發展。
四、如何應對
(一)預防措施
1. 申請人角度
--加強專利知識學習:申請人自己要了解專利的基本概念,特別是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要求。可以通過閱讀專利法相關書籍、參加培訓課程等方式,增強專利意識。
--做好專利檢索:在申請專利之前,充分利用專利檢索工具,如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檢索系統等,查看現有技術或設計的情況。確保自己的專利申請具有實質性的創新內容,避免與現有技術重復。
--選擇優質代理機構:如果需要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要選擇有良好信譽、專業水平高的機構。可以查看代理機構的資質、口碑、成功案例等,與代理機構簽訂明確的合同,要求其對專利的質量負責。
2. 代理機構角度:
--提高業務水平:專利代理機構要加強對代理人的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代理人應具備扎實的專利知識,能夠準確判斷專利申請的質量。
--建立內部審核機制:代理機構內部應建立嚴格的專利申請審核制度,對每個申請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創新性檢索、申請文件的質量檢查等,避免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專利申請。
(二)處理措施(已經被認定為非正常專利申請)
1. 主動撤回:如果申請人發現自己的專利申請被懷疑為非正常專利申請,在沒有充分的創新性依據時,可以考慮主動撤回申請。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可能面臨的不利后果。
2. 提交說明材料:如果申請人認為自己的專利申請是正常的,應當按照專利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交詳細的說明材料。說明材料可以包括專利的研發過程、創新點、與現有技術的區別等內容,以證明申請的合理性。
3. 積極整改:對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出現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情況,無論是申請人還是代理機構,都應當積極整改。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專利申請的審核流程等,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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