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商標續展費用在《商標法》第37條中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由此可見,瑞士商標續展費用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可以提出續展申請,但是如果沒有及時提出,商標將會被注銷。
一、辦理續展手續
1、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文件,同時繳納續展費用。
2、商標局在收到續展申請后進行審查,審查期為六個月,如果該商標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商標局將書面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修改或者撤銷該注冊商標。如果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配合,則可以順利續展。
二、繳納續展規費
商標續展需要繳納續展規費,可以以個人名義或者企業名義在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續展手續,續展期為五年,每次續展有效期為十年,每超出一年就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與商標局保持一致,不能自行變更。如果申請人需要變更的話,必須由商標局下發變更通知書才能辦理。
三、獲得商標注冊證
續展申請成功后,商標局會下發一份《商標續展注冊受理通知書》,通知書上會注明商標續展有效期和商標注冊號,至此,申請人的商標就可以在有效期屆滿后繼續使用了。
瑞士商標續展費用申請人只需要向商標局提交一份申請即可獲得商標注冊證。而在中國大陸,自2008年4月1日起,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從十年延長至十五年。但是對于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并不清楚續展的意義是什么,以及如何進行續展。
四、商標有效期為10年
1、瑞士商標有效期為10年,從申請之日起計算。在有效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雖提出續展申請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續展費用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該注冊商標,商標局將予以注銷。
2、瑞士商標續展費用《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五、申請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企業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并在復印件上簽字或蓋章;
2、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并在復印件上簽字或蓋章。
商標續展費用申請的時間:
1、自2019年4月1日起,在我國提出商標續展注冊申請的時間為: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
2、商標續展申請需提交的文件:
(1)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需提交委托書。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續展注冊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3)商標續展注冊申請需要對商標進行變更、轉讓、續展等其他商標事宜時,申請人應向商標局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來源:Snow說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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