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IPR")擁有者可以在越南海關的幫助下采取措施,防止假冒商品的進口。
暫停特定貨物的進口
為了使這一措施有效,知識產權(IPR)擁有者必須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他們需要向越南海關提供指導,包括提供產品樣品、商標、預計的進口日期、可能的進口地點、已知的進口商信息,可能還包括包裝類型等。
商標擁有者需要了解一些關于假冒者的信息,包括他們的活動等。這當然不是一項容易的任務。例如,盡管知識產權擁有者可能知道疑似商品將通過哪些港口進出口,但很難知道發貨人、收貨人、時間安排等,以及與疑似商品相關的其他詳細信息。
所需采取的措施
當知識產權(IPR)擁有者懷疑某批假冒商品將被出口/進口時,他們需要向海關提出暫停請求。該請求涵蓋了疑似貨物通過的進口/出口點,并要求海關采取行動,扣押并阻止這些疑似商品進入越南。
請求應附有以下材料:(i) 知識產權所有權證明(例如,商標注冊證書的副本等);(ii) 如果已知,還應提供有關進口假冒商品的描述,包括進口商信息、日期、發貨人、目的地等。
知識產權擁有者需向當地海關支付安全保證金,金額為請求暫停的貨物價值的20%,或者在貨物價值未知的情況下支付20,000,000越南盾。該安全保證金用于補償萬一該貨物實際不包含假冒產品時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收到知識產權(IPR)擁有者的請求后,海關會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暫停該批貨物的進口。如果海關認為該批貨物可疑,可以暫停其進口10個工作日,并可以再延長10個工作日。
隨后,海關將檢查疑似貨物。知識產權擁有者需要確認這些貨物是否為假冒商品。
如果海關確信疑似貨物是假冒的,將對進口商采取制裁措施(扣押貨物、罰款、要求支付海關產生的費用等)。
如果海關認為疑似貨物不是假冒商品,將恢復進口程序。在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擁有者可能需要賠償因海關行動給進口商品所有者造成的損失(例如,因貨物延遲交付而違反合同等),并支付因海關措施產生的其他合法費用。
如果知識產權擁有者和進口商不同意海關的決定或費用分配,持不同意見的一方有權向海關提出上訴,或將此事提交法院處理。
長期監控
顧名思義,海關可以在知識產權(IPR)擁有者提供的信息或通過自身設施的幫助下,對進口貨物進行監控。該監控不是針對單一貨物,而是持續進行的。
長期監控計劃的目的是扣押任何進口商進口的、標有知識產權擁有者商標但是假冒的產品。
所需采取的措施
在該計劃中,知識產權(IPR)擁有者將向越南海關總局("GD-VC")申請,要求其確定標有知識產權擁有者商標的進口貨物是否是假冒商品。請求應附帶以下信息:
知識產權證明(例如,商標注冊證書的副本等);
侵權商品的詳細描述,包括照片和用于區分正品與侵權商品的特征;
包裝信息;
可能進口/出口侵權商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名單;
可疑的假冒產品來源國;
如果已知,可能的進口點。
長期監控計劃可以持續兩年,并且可以每兩年延長一次。
在此期間,如果海關發現疑似假冒商品,將會通知知識產權(IPR)擁有者。擁有者將決定這些疑似商品是否是假冒的。如果確認是假冒商品,擁有者可以要求海關對進口商采取制裁措施(扣押假冒商品、罰款、要求支付海關產生的費用等)。
長期監控計劃的成功率高于針對特定貨物的監控,因為理論上,知識產權擁有者不需要提供關于特定貨物的信息,這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很困難的。也就是說,為了讓海關暫停特定貨物的進口,知識產權擁有者必須識別出這些商品通過指定港口進入、由哪家進口商進口等,然后通知海關并請求暫停該貨物。而在具體的貨物監控中,許多條件必須具備,海關工作人員才能停下貨物。但在長期監控系統中,海關只需要監控任何進入點進口的、帶有知識產權擁有者商標的產品,當疑似商品到達時,海關會主動通知知識產權擁有者。監控系統預計假冒者會遵循可預測的路徑——來源地、包裝、目的地等。為了提高監控效果,品牌擁有者必須對假冒者的變化策略保持警惕,并及時向海關通報相關信息。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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