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資料
1. 申請人身份證明:
公司申請: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清晰顯示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同時提供公司的英文名稱和地址翻譯件(若營業執照為非英文版本)。
自然人申請:提供個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以及準確的英文姓名和地址信息。
2. 商標圖樣:
提供清晰的商標圖樣,若商標為彩色,需明確指定顏色;
若商標包含立體形狀、聲音等特殊元素,要詳細描述其特征和表現形式;
商標圖樣應能準確反映商標在實際使用中的樣子,尺寸適中,便于識別和復制。
3. 商品或服務清單:
根據《尼斯分類》確定商標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并詳細列出具體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例如,如果是食品類商標,需具體到是面包、餅干還是其他食品類別;如果是服務類商標,要明確是餐飲服務、運輸服務還是其他類型的服務。
4. 優先權證明(如有):
如果要求優先權,需在申請時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例如,申請人已在其他巴黎公約成員國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內首次提出商標申請,需提供首次申請的日期、國家、申請號等信息,以及經認證的優先權申請文件副本。
二、注冊手續
1. 商標查詢:在提交注冊申請前,建議進行商標查詢。可以通過丹麥專利商標局(DKPTO)的在線商標數據庫或專業的商標查詢機構進行查詢。這有助于了解擬注冊商標是否與已注冊或正在申請的商標存在沖突,降低商標被駁回的風險,但查詢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委托代理(可選):雖然丹麥商標注冊允許申請人自行辦理,但由于商標注冊程序較為復雜,涉及專業的法律和技術知識,許多申請人會選擇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代理機構能夠提供專業的建議,協助準備申請材料,并代表申請人與商標局溝通。
3. 選擇申請途徑:
①在線申請:丹麥專利商標局提供在線申請系統,申請人可通過該系統提交電子申請,這是一種便捷、高效的申請方式,能夠加快申請處理速度,并且可以實時跟蹤申請進度。
②紙質申請:也可以選擇填寫紙質申請表格,并將申請材料郵寄至丹麥專利商標局。紙質申請需要確保申請表格填寫完整、準確,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格式。
三、注冊流程
1. 形式審查:丹麥專利商標局收到申請后,首先進行形式審查,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商標圖樣是否符合要求、申請表格填寫是否正確、商品或服務類別是否明確等。如果申請存在形式缺陷,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若逾期未補正或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申請將被駁回。
2. 實質審查:形式審查通過后,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審查員將對商標的顯著性、是否違反禁注禁用條款、是否與在先商標沖突等進行審查。例如,審查商標是否僅由通用名稱、描述性詞匯或缺乏創造性的簡單幾何圖形構成,是否與丹麥的國家象征、公共政策或道德觀念相沖突,以及是否與已注冊或在先申請的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造成混淆。如果商標不符合實質審查要求,商標局將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審申請。
3. 公告: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將在丹麥專利商標局官方公告上刊登,公告期為 2 個月。在公告期間,任何利益相關方都可以對商標提出異議,并提交相關證據和理由。
4.異議處理:如果有異議提出,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并給予雙方陳述意見和提供證據的機會。商標局將根據雙方的證據和理由進行審查,裁定異議是否成立。如果異議成立,商標申請將被駁回;如果異議不成立,商標注冊程序將繼續進行。
5. 注冊核準:若公告期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丹麥專利商標局將核準商標注冊,并頒發商標注冊證書。商標注冊有效期為 10 年,自申請日起計算。注冊人可以在有效期屆滿前 6 個月內申請續展,每次續展有效期為 10 年。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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