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轉讓與變更是知識產權領域常見的法律問題,雖然我國在《商標法》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商標轉讓與變更的具體流程,但在實踐中,商標轉讓與變更是最為常見的形式。商標的轉讓與變更,是指注冊商標權利人將其商標的專用權、使用權、許可權等權利讓渡給他人,由他人享有該權利并獲得相應對價的法律行為。如商標權人將其注冊商標有償許可給他人使用,或商標權人將其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所有,或商標權人將其注冊商標質押給他人以獲取資金等。商標權人在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在符合一定條件下進行轉讓。那么土耳其商標轉讓流程有哪些呢?
一、向土耳其商標注冊局提出申請
土耳其商標注冊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后,會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在國內未進行過轉讓,那么就需要向土耳其商標注冊局提出在土耳其進行商標轉讓的申請;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在國內已經進行過轉讓,那么就可以向土耳其商標注冊局提出在土耳其進行轉讓的申請。
二、商標注冊局審查
在土耳其,商標注冊局在審查商標轉讓時,將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申請中是否存在與在先注冊或申請中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情況;
(2)轉讓方與受讓方是否已簽署了轉讓合同,并加蓋了公章或簽字;
(3)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申請人名稱、地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
(4)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否已在土耳其使用;
(5)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如果發(fā)現轉讓的商標不符合要求,例如該轉讓商標已被轉讓方停止使用,或該商標被轉讓方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或者該商標在土耳其的使用已經超出了1年等,土耳其商標局將不會接受該商標轉讓申請。
三、土耳其知識產權部核準轉讓
1.根據《商標法》第32條規(guī)定,商標轉讓需要經過土耳其知識產權部的核準。因此,申請人應向土耳其知識產權部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并提供相應的商標轉讓文件。
2.如因轉讓而產生新的商品/服務名稱或商標,申請人應在《土耳其商標注冊申請書》中提供該名稱或商標注冊證明文件。
3.土耳其知識產權部將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后15天內決定是否予以核準,并在收到申請人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后3個月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四、向商標注冊人頒發(fā)轉讓證明
1.若轉讓商標不符合《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局將駁回該商標的轉讓申請,并向申請人發(fā)出《駁回商標轉讓申請通知書》。申請人可在收到該通知書后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復審申請。
2.若復審被核準,將向申請人頒發(fā)《駁回商標轉讓申請通知書》;若被駁回,申請人應在接到該通知書后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復審申請。
3.若經審查,發(fā)現轉讓商標與《商標法》規(guī)定不一致或違反了《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的轉讓申請,并通知申請人。
4.在收到商標局的撤銷通知后,申請人應在3個月內對撤銷決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商標轉讓生效
1.如果商標是以獨占或排他方式注冊,則商標權轉讓自轉讓之日起生效。
2.如果商標是通過購買而獲得,則自商標完成轉讓登記之日起生效。
3.如果商標權已被質押,則受讓人在受讓商標時應當同時獲得質押權人的同意。
4.如果商標是通過許可方式獲得,則自商標權被許可人同意將其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之日起生效。
5.如果商標是通過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取得的,則自獲得該等判決或裁決之日起生效。
(來源:Snow說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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