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出臺的一系列關于中國境外投資的政策,給很多對外企業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如何應對當前的對外投資形勢,提高境外投資水平成為很多企業關心的問題。
想要前往海外投資的企業,必須在政策指導下進行合法有序的操作、辦理相應手續后才可對外進行投資,而境外投資備案(ODI)就是其中一個最常見的方式。
什么是境外投資備案(ODI)
境外投資備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資,指國內企業、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下面列舉兩種情況:
境外新設公司:必須以內地公司為股東,全資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購公司:以內地公司作為并購方的股東,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盡職調查。
按照我國《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境外投資是指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企業境外投資的監管主體
1.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境外投資主管部門職責,根據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需要,對境外投資進行宏觀指導、綜合服務和全程監管。”
2. 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2014)》第五條 “商務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實施管理和監督。”
3. 外匯局(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一、取消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兩項行政審批事項,改由銀行按照本通知及所附《直接投資外匯業務操作指引》直接審核辦理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通過銀行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實施間接監管。
進行境外投資備案(ODI)有什么好處?
公司憑借合規的操作手段,不僅能夠實現境內資金的合法出境,還可達成境內資金不跨境而境外獲取外幣的目標,從而拓寬了公司的資本運作渠道。
通過巧妙布局,我們得以享受境外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迅速積累資本。未來,當這些境外資金回流國內進行投資時,還將獲得政府慷慨的資金補貼,為公司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這種跨境布局策略,不僅優化了境內外企業的資源配置,為境內企業增添了新的附加值,更提升了企業的整體形象,使我們在國際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我們積極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確保企業始終站在行業前沿。同時,我們密切關注外部信息,把握市場動態,為公司的戰略決策提供有力支持。
通過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我們有效規避了國外貿易壁壘的限制,為公司的發展開辟了更廣闊的空間。
這種跨境發展模式更有利于我們統籌境內外企業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ODI)需滿足的條件
根據我們辦理境外投資(ODI)備案的實際經驗,大部分企業只要滿足以下幾個申請條件,基本上就可以順利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主體和成立時間符合要求: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要求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財務要求: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凈資產回報率最好高于5%,同時資產負債率最好低于70%。
境外投資備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作為企業國際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國際化組織架構往外發展的基礎,也是企業跨出國門、拓展海外市場的重要途徑。
(來源:Ken叔稅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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