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將電池類產品上架亞馬遜、速賣通、TEMU等平臺時,合規的認證是確保產品合法銷售的關鍵步驟。那么將電池類產品銷往歐盟時要注意哪些合規要求呢?一起來看看。
一、EPR環保指令要求
EPR(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即生產者責任延伸,是一項歐盟的環境政策要求,要求生產者在商品的生命周期內負責降低其對環境的影響。
對于電池而言,這包括組織廢電池的收集以及進行電池回收關鍵技術的研發,建立完善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1、Battery電池回收指令
歐洲電池法,即《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定》,是一項旨在促進電池全生命周期可持續性的重要法規。
亞馬遜要求賣家必須在2025年8月18日之前提供相應的注冊號。這一規定適用于所有生產獨立電池以及商品內置電池的制造商和供應商。
2、WEEE電子電氣回收指令
根據《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WEEE),含有電池的產品生產商必須對其產品的回收負責,需要在歐盟指定的機構中注冊,并建立或參與回收計劃。
如果將EEE(電子電氣設備)投放到歐盟市場,就遵守廢棄電子電氣設備回收指令并進行WEEE注冊。
二、CE認證要求
CE認證是任何電池或含有電池的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強制性要求。CE標志表明產品符合歐盟的安全、健康和環保標準。為獲得CE認證,制造商必須確保產品符合以下常見的歐盟指令:
1、低電壓指令
低電壓指令(LVD 2014/35/EU):適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電壓范圍在交流 50~1000V、直流 75~1500V 的電機產品,例如家電產品、燈具產品、信息產品等,確保其在規定的電壓范圍內安全使用。
2、電磁兼容性指令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 2014/30/EU):確保含電池的設備在電磁環境中不會產生有害的電磁干擾,并且能夠承受正常使用中的電磁干擾。涉及的標準較多,不同產品類別有相應適用標準,如 EN55011、EN50081-2、EN50082-2 等。
3、限制有害物質指令
限制有害物質指令(RoHS 2011/65/EU):確保電池中的汞、鎘和鉛含量不超過特定的限量要求,同時需要識別電池中含有的其他有害物質并在電池標簽上進行標注。
4、歐盟負責人要求
有CE認證的產品必須具備歐代,也就是“歐盟負責人”,是指在歐盟境內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的個人或公司。法規適用范圍內的電池必須使用歐盟的官方語言之一標注“歐代”的聯系信息,并將標簽貼在商品、包裝、包裹或隨附文件上。
三、新電池法生效
歐盟電池法規(EU)2023/1542已于2024年2月18日起強制實施,電池法規的管控要求涉及電池的生產、再利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
2024年8月18日起,多項新要求將生效,包括有害物質、標簽標識、性能耐久性、電池管理系統要求、固定式電池儲能系統的安全性、合格評定、符合性聲明、CE標志、經營者義務等要求,涉及所有電池類型。
1、可持續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包括有害物質、碳足跡、再生材料、電池性能和耐用性、可拆卸性和可替換性等。
(1)碳足跡要求:歐盟《新電池法》對EV電池、LMT電池、可充電工業電池(2KWh以上)提出“碳足跡”要求,并要求附上聲明和標簽。“碳足跡”是產品系統中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總和,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未滿足相關碳足跡要求的產品,將被禁止進入歐盟市場。
(2)有害物質要求:新電池法規中要求各類電池不僅要滿足重金屬限制要求,還需關注REACH法規附錄XVII和歐盟ELV指令規定的有害物質要求。
(3)數字護照要求:從2027年2月18日起,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的LMT電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應具有電子記錄,即數字護照。記錄其制造、使用和回收等信息,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2、標簽、標志和信息的要求
包括一般信息、容量信息、二維碼、電池單獨收集符號、CE標志、電池健康狀態和預期壽命等。
從2024年2月18日起,所有類型電池需張貼“垃圾桶標識”且Cd>20ppm或Pb>40ppm時應在標識下方標注超限金屬化學符號。
從2024年8月18日起,電池制造商還需在電池管理系統中提供電池的健康狀況和預期使用壽命參數。
3、符合性要求
包括通用規范、合格評定、歐盟符合性聲明和CE標志等。
2024年8月18日起,制造商需按法規條例的要求起草歐盟符合性聲明(DoC)并在產品上張貼CE標志。
四、其他要求
總之,電池出口歐盟需滿足CE認證、RoHS認證、WEEE認證、UN38.3認證和符合性評價要求,還需確保電池的安全性、環保性和運輸安全。
1、標簽及包裝要求
含電池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之前,必須符合以下包裝和標簽要求:
產品標簽:必須清晰標注電池的技術規格,如電池類型、化學成分、容量、生產商信息等。
安全信息:含有危險物質的電池必須標注相應的安全警告符號,包括歐盟規定的回收標志、禁止丟棄標志(垃圾桶標志),以及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提供化學成分的詳細信息。
2、鋰電池UN38.3認證
UN38.3認證是針對鋰電池的運輸安全認證。為了確保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必須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UN38.3規定。
該認證需要由國際公認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測試和審核,以確保鋰電池符合國際航空運輸的規定。
3、RoHS認證
RoHS認證是歐盟針對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指令。電池必須符合RoHS認證的要求,以確保產品的環保性。
它規定了電子設備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
4、其他注意方面
了解并遵守相關法規:歐盟有一系列關于產品安全、環保和電池性能等方面的規定。賣家需要深入研究并確保產品符合這些要求,包括電池的類型、容量、充電速度等具體參數。
關注電池回收和環保要求:歐盟對電池回收和環保有嚴格的要求,賣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包括電池回收計劃、環保包裝和廢棄物處理等方面的規定。
確保電池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鋰電池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風險,賣家需要確保電池的設計和制造符合高標準的安全要求,包括防止過充、過放、短路等安全措施。
電池的認證是一個復雜而細致的過程,它涵蓋了從基本性能到安全性、從環境適應性到電化學特性的多個方面。同時,電池的認證標準也在不斷更新,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平臺實際要求為準。
因此,對于整個電池產業鏈上的所有相關企業而言,必須密切關注并深入理解法規要求,從而維護自身的市場準入資格及品牌信譽。
為了確保中國電池或含有電池的產品順利出口歐盟,跨境賣家必須確保產品符合歐盟相關的電池指令、獲取CE認證、遵守標簽和包裝要求、通過必要的安全測試,并滿足歐盟法規(如《電池和廢電池條例》),完成相關合規要求。
(來源:MJCM跨境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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