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版權登記是一種法律制度,是在澳門《著作權法》中規定的,是對作者(作品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權利進行保護的法律制度。版權登記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注冊登記,一種是登記備案。但不管是哪種方式,版權登記都需要提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資料,那么,版權登記的流程與時間是怎樣的呢?
一、準備材料
1、作品名稱及類別:作品名稱一般為作者姓名+作品類別;
2、作品樣本:提供的作品樣本應為文字或圖片形式,其中文字一般為中文或英文;
3、作品創作說明是對作者創作意圖、創作過程及創作成果等方面的說明,一般包括作品內容和形式特征等方面;
4、權利歸屬證明:如有他人合作創作,需提供合作作者或主創人員身份證明,如無則提供合作作者授權書;
5、聲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簽名并注明身份證號,申請人為法人的,需加蓋公章,并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提交材料清單:請參閱《澳門居民申請版權登記流程》。
二、遞交申請
1、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應向澳門知識產權局(澳知局)提交以下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請同時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2)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需提交股東名單;
(4)作品名稱及其相關材料;
(5)作品創作過程的說明,包括創作時間、創作內容、創作方式等;
(6)與申請作品有關的其他材料。
2、申請人向澳門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文件,并繳納申請費,如涉及委托登記,應同時向澳門知識產權局交納相應的費用。
3、澳門知識產權局在收到申請文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文件的審查。
三、資料審查
資料審查一般是由澳門知識產權庭進行,但不是所有案件都會由該庭進行審查,主要是一些涉及著作權、外觀設計等權利的案件。
一般來講,只要申請人的材料符合要求,知識產權庭就會給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也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向該庭申請補正材料或者提交新的材料,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四、領取證書
如果申請人對受理的版權登記不滿意,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個月內向澳門知識產權署提出復審申請。如復審仍不合格,可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復審。
五、版權保護期限
1、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署名權等人身權的保護期為50年;
3、視聽作品,其發表權和署名權等人身權的保護期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法律保護;
4、如果著作權人生前未發表其作品,其死亡后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法律保護。
(來源:Snow說知產)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本文經原作者授權轉載,轉載需經原作者授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