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欺詐是一種常見的犯罪行為,它利用信用證的特點和漏洞,通過虛假或偽造的單據、文件,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銀行或貿易對方的貨款或貨物。
本文分享一些常見的信用證欺詐手段:
虛構交易,偽造單據
受益人偽造單據或提交沒有真實基礎交易的虛假單據,以獲取信用證項下的銀行付款。
倒簽提單行為構成的信用證欺詐
倒簽提單是指貨物實際裝船日晚于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但仍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簽發提單,這種行為違反了合同規定和國際公約。
空頭提單詐騙
所謂的空頭提單詐騙就是指貨物根本不存在或者貨物的裝船數量遠遠不足信用證規定的量,而詐騙者用假造的足量提單同其他單據一并交給銀行議付。
利用“軟條款”控制交易
信用證中的“軟條款”是開證申請人設置的限制性條款,這些條款可能導致受益人在整個交易中處于被動地位,從而威脅出口商的安全收匯。
假冒銀行
建立虛假的銀行網站或使用假冒的銀行通信,以誘騙交易方相信他們正在與真實的銀行打交道,騙取單據提貨詐騙。
偽造銀行確認
提供虛假的銀行確認函或擔保,讓受益人相信信用證已被確認有效。
偽造信用證修改書詐騙
欺詐分子未經開證行而直接面向通知行或受益人發出信用證修改書,試圖引誘受益人發貨。
假的檢證書詐騙
欺詐分子以申請人代表的名義,在受益人出貨地簽發檢驗證書,但其簽名與開證行留底印鑒式樣不符。
使用作廢的信用證詐騙
欺詐分子將過期失效的信用證涂改,變更原證的金額、裝船期和有效期和受益人名稱,以騙取出口貨物或誘使出口方向其開立對開信用證,騙取銀行融資。
偽造保兌信用證詐騙
欺詐分子在提供假信用證的基礎上,為獲得出口方的信任,偽造國際大銀行的保兌函。
以保函換取倒簽提單、預借提單及清潔提單
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都屬于欺詐行為,賣方為了掩蓋貨物不清潔的真相,憑保函要求將本應簽發的不清潔提單作為清潔提單簽發。
參與國際貿易的各方都應提高警惕,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信用證欺詐的發生。
(來源:外貿風控-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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