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末,雨果網一篇關于亞馬遜品牌注冊的文章橫空出世。
看完我就知道,嗯,跟賣的血雨腥風要來了(沒錯,本文旨在刮起另一場血雨腥風)。
果不其然,這大半年里,最讓人崩潰的事情發生了-------一群不了解亞馬遜規則的人進入到這個平臺,每天狂轟爛炸你的郵箱,主題就一個--------下架跟賣我的listing。
亞馬遜上的跟賣政策決定了很多賣家在起步初期會走跟賣的路線,有些跟賣被人通知下架也就下架了,和氣生財,更無須做意氣之爭,但是有些賣家通知的下架,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但是這個標準怎么拿捏呢?
我也不知道。
先別急著打我,畢竟也不是我通知的不讓你賣,聽我慢慢道來。
首先,知道是誰在通知你。你會說,我當然知道,還不是那個小xx,天天給我發郵件,簡直神煩!
首先弄清楚,會有哪些人通知你:
1.listing顯示的brand所屬人賣家
2.產品版權方/供應商
3.跟你一起跟賣的賣家
那么他們分別希望你做什么呢?
1.下架我的listing,下架我的listing,下架我的listing
2.不準再賣這個產品/請按我給你的限價銷售
3.小XX,提價提價,價格都被你搞透明了
現在說第一種情況,也是最常見的情況——listing顯示的brand所屬賣家通知你下架他的listing。至于其他兩種情況,按別人通知的郵件的要求做,一般沒問題。
就現在,來,跟我念,跟賣是亞馬遜政策!跟賣是亞馬遜政策!!跟賣是亞馬遜政策!!!
重要的話說三遍,跟賣是亞馬遜明顯區別于其他電商平臺的政策之一,也是亞馬遜的優勢之一,很多賣家都是以跟賣起家的。
所以,跟賣了別人listing的賣家,跟賣是可以的,跟賣是可以的,跟賣是可以的!
這時候,傻白甜的伙伴出現了
“哇,蘋果手機亞馬遜上有賣,我們跟上去吧!”
“……”
“你看你看,這個包包賣的好,我們有一樣的,這么多好評”
“Gucci……”
“哎,這個運動相機的配件不錯哎,我們也賣吧?”
“產品有logo……”
以上對話,跟賣是政策,政策是用來遵守并且靈活運用的,不是用來玩弄的,根據政策,只要你賬號分類審核沒問題,你當然可以賣Gucci的包包,但是,你賣的是正品嗎?不是,那么,1.客人會投訴你;2.Gucci會投訴你(哇,被國際大牌投訴也很高大上有木有,都跟時尚尖端挨邊了呢!)
接下來,就等著數錢,然后賬號被關,處理客人投訴吧!想想就很酸爽有沒有?
所以,跟賣的,不要跟品牌,尤其是大牌。
不死心,那小牌子可以跟吧?
個人建議,有注冊商標的,謹慎跟賣。
至于怎么查注冊商標,不在本文討論范圍。
所以,沒有注冊商標的,請注冊了商標再通知別人下架你的listing。
但是,沒辦法,人生總是很多但是,跟賣賣家需要記住一點,自古以來,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參考朱元璋),所以,你懂得……
另外:
1.跟賣是政策(重要的話說好多遍,不然不嗨森!)
2.所有賣家創建的listing不是她個人或賬號的(對,你沒看錯,不是的),是亞馬遜的。
3.反跟賣小組,虛張聲勢,下單,留評,從對方郵件的字里行間自己體會通知你的賣家是個什么道行,然后做出最明智的判斷,看好你喔!
PS:亞馬遜7月起禁售含尼古丁成分***產品。含尼古丁成分的***產品(包括e-shisha and e-hookah)及其煙盒,液體煙亞馬遜均禁止銷售。2015年7月起,無尼古丁成分的***需在產品頁面說明“不含尼古丁”或“無尼古丁”。亞馬遜后續將關注***類產品,不符以上要求的listing均會被re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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