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注冊優點:
1)手續比較簡單。
商標申請人僅僅需要通過一個機構(例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使用一種語言(例如,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就可向除其原屬國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條約的締約方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從而免去了分別向這些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申請、分別繳費等相對繁瑣的程序。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納的收費分申請費和注冊費兩次收取。
2)費用相對較低。
實踐表明,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商標國際注冊比去各國逐個申請商標注冊在費用上相對較低。申請的國-家越多,費用節省得越多。變更、轉讓、續展、刪減、注銷等申請也僅需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
3)減輕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商品和服務的分類及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形式審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以下簡稱國際局)完成的。在極大程度上,減少了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另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負責國際注冊公告的發行,免除了各主管機關再次公告國際注冊商標的義務。國際注冊規費的收取和分配也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來完成的,同樣減少了各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馬德里商標注冊缺點:
1、沒有商標證書,僅有一張證明。若是拿著證明再單獨去其他國-家再辦證書,可能產生其他的費用。
2、后續程序相對復雜。若商標被駁回、或者異議,需要重新進行答辯,也會產生其他的費用。
3、須以國內商標注冊為基礎。即:必須先在中國申請商標、或者注冊商標。
4、中心打擊原則。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基礎商標被撤銷或者駁回,其效力將覆蓋所有指-定國-家。
5、具體開始受到的保護時間不方便確定。馬德里注冊沒有證書,只有受理證明。
6、文書語言不唯一。不方便商標后期維護處理。
(來源:Vendy聊全球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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