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
3 、確定商標注冊類別商品(*韓國申請商標項目,超過20項,每多一項會收取官費)
4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顏色
一、注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 、以法人申請,提供公司登記事項卡影印本份;以自然人申請個人身份證件影印本
2 、商標圖樣
3 、填寫委任書,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4、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中英文),包括國籍、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
二、注冊商標時間及商標有效期限:
取得韓國商標受理通知書時間約為1-2個禮拜,申請注冊時間10-18個月左右,保護期限為10年,需每10年延展。
三、申請程序:
如果您的商標只需在韓國的單一注冊,申請程式如下:
1、韓國商標查詢
查詢韓國官方的商標資料以排除擬注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
2、韓國商標申請
向韓國智慧財產權局提出商標注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
3、韓國商標注冊
經韓國智慧財產局審查無異議后,進入查定商標注冊申請階段,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託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的3個月內可提交複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申請人在繳納延期費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商標審查官可以有條件地接受某些商標注冊申請,并可以要求申請人放棄商標中某一文字或圖形的用權。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注冊核準: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10-18個月。
四、部分優先權制度
1、亦即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所指定之商品范圍超出前案之商品范圍,過去韓國商標局將會對此類申請案全部拒絕,自商標審查基準修正后,商標局會以商品逐項審查之基礎針對超出該申請案指定之商品予以部分拒絕;
2、凡包含英文、中文及日文之外文商標申請案,其商標外文字之讀音及文字涵義近似與否將列入審查范圍內;
3、加速異議案審理時效,過去韓國商標局審理異議案件之審查時間一般約為十一個月,新審查基準修訂后,韓國商標局希望能在異議申請案提起后三至四個月內就能做出異議決定。
(來源:Snow說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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