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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瑞士知產局”)是瑞士的專利和商標注冊機構。瑞士知識產權局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從事國際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機構,自成立以來,其審查能力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公認。瑞士專利局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知識產權審查機構之一,它的設立是為了確保對有關產品或其包裝、商標、服務標志、廣告以及其他設計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其產品符合國際外觀設計條約和標準。 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申請流程如下:
一、申請
瑞士專利局可以受理任何一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其不設形式審查,但審查期限為12個月。申請人可以通過郵寄或當面遞交的方式向瑞士專利局提交外觀設計申請。
根據《專利合作條約》(PCT)的規定,申請人可向瑞士專利局提出申請,并在該申請被受理后的18個月內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對于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瑞士專利局僅對外觀設計是否具有新穎性和顯著性進行審查,對于是否與在先公開的設計相同或相似的審查結果則不予考慮。
申請人若要求優先權,則應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聲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若不要求優先權,申請人應在6個月內提交一份“第一次注冊聲明”,說明其對外觀設計的選擇范圍以及外觀設計申請與在先公開設計或已在申請日之前公開的設計之間是否存在區別。若在6個月內未提交“第一次注冊聲明”,則該外觀設計將被視為放棄。
二、受理
1.申請文件應包括:
a.清晰的商標或其中文譯本;
b.產品名稱、型號、設計要點、設計圖及附圖;
c.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等信息;
d.申請人是公司的,應提交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是個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2.受理:
a.若申請文件準備齊全,則申請材料經初審員初步審查合格后,即進入實質審查。實質審查的期限為6個月,自初審合格之日起計算。初審合格后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
b.若經初審合格,則進入授權公告程序。如果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答復或提出修改申請,或者在此期間內未按照要求提供證明文件,則該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將視為撤回。若申請人答復或提供了修改后的設計圖或說明,則審查員將作出授權公告。申請人應在公告日起18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超過18個月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三、審查
瑞士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自提交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人可以請求加快審查。如果3個月內未收到審查意見,申請人可以自申請日起滿三年后請求實質審查。對于已提出實質審查的外觀設計申請,若申請人提出異議,則審查員可以中止該申請的審查;若申請人無異議,則自申請日起3年后授予該外觀設計專利權。若申請人對審查意見無異議,則授權公告后的20個工作日內,在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上發布授權公告。
如申請人有異議,則在提出異議后的3個月內必須提交書面答復。如果申請人不提交書面答復,則視為放棄異議。若有爭議,瑞士專利局將中止對該外觀設計的審查程序,并對該外觀設計作出不利于該申請的決定。
四、授權
在授權之前,外觀設計需要進行公開聲明,需要以注冊為目的。外觀設計的公布可在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進行,如果在此期間沒有人對其提出異議,則將被視為已獲得授權。
通過形式審查之后,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并于收到授權通知后的六個月內完成授權程序。自申請日起24個月內,申請人可要求修改或撤回申請。如果在期限內未提出修改或撤回申請的請求,則將自動給予其優先權。申請人在獲得優先權后可以對同一申請的部分外觀設計進行修改或放棄。
申請人如果希望在其產品上使用他人的商標,則應在產品設計完成后向瑞士專利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并支付費用,同時必須以注冊為目的對其進行注冊。
五、注冊
申請人須于申請日起2個月內向瑞士專利局提交注冊申請。瑞士專利局會將注冊申請發給代理機構,再發給申請人。如果申請通過,申請人就可以收到由瑞士專利局簽發的正式注冊證書。注冊證書須于專利授權后6個月內頒發,同時還須支付首年年費。在有效期內,如果專利被宣告無效,瑞士專利局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果專利被宣告無效,瑞士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并退還首年年費。如果專利在有效期內因未繳納年費而被宣告無效,該專利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該專利將進入撤銷程序,申請人須支付撤銷費用。瑞士專利局不負責處理未提出異議的專利申請。在申請之日起3年內未提出異議的發明專利將自動獲得注冊。
六、保護期限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是自授權之日起10年,此后,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專利授權后的10年內將其修改為保護更長期限的外觀設計。如果在保護期屆滿前6個月內,申請人沒有提出續展申請,則該外觀設計專利將被視為自動終止。
注:關于專利保護期限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所謂的“新穎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文件中。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瑞士專利法》第51條,“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后進行審查時不能發現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公開過。
七、聲明書
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必須提交一份聲明書,聲明該申請不違反公共秩序、公共道德或公認的原則,并陳述該申請不與任何法律相沖突。如果申請人的名稱、國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有關事項與申請有任何不一致,該聲明將不予接受。此外,如果該申請因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原則而被拒絕,申請人必須在該聲明中說明其原因。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必須仔細審查其內容,以確保其與法律的一致性。
以上內容就是對瑞士外觀專利注冊流程與資料的介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我們將針對您的問題作出詳細專業的解答。
(來源:Snow說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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