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知道,這已是國務院今年制定的第三份與跨境電商相關的文件。
在此之前,5月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要求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商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5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若干意見》,要求大力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國跨境電商行業,在國務院的推動下,變得異常火熱。跨境電商作為一個新業態,還存在很多痛點。國務院等政府部門很清楚這點,因此才不斷發文,力求通過政策支持完善跨境電商。
我們從國務院的12條指導意見中,提煉出“4個部門、3種平臺、2類試(實)驗區”。分別闡述如下:
4個部門
對跨境電商影響最大的是海關、商檢、財稅[1]、外管這四個政府部門。整體來看,除財稅部門還沒有出臺針對進口跨境電商的政策外,其他部門均對進出口跨境電商發布了相應的政策。在國務院的指導意見中,有四條專門針對這四個部門。
對于海關,國務院要求“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顯然,過去針對一般貿易的大貨監管模式是無法適應跨境電商的,因此,海關總署在去年增列了“9610”“1210”等監管方式代碼,并通過56號文明確了跨境電商進出境貨物、物品的監管流程。有了監管方式代碼,有了監管流程指導,各地試點城市的海關就可以制定相應的具體操作流程,從而將總署政策落實下去。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確實還有進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在進口方面,網易丁磊曾向總理抱怨海關的服務時間,最終促使海關出臺《關于調整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監管海關作業時間和通關時限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再如,在出口方面,跨境電商企業的商品數通常有幾千上萬個,如果按照現有的貨物10位海關商品編碼及物品8位稅號進行備案申報,將極大地增加企業負擔,因此海關需要探索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可行性,以更好地服務企業。
對于商檢,國務院要求“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2013年11月,質檢總局出臺了《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指導意見》;2015年5月,質檢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發揮檢驗檢疫職能作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至此,針對跨境電商的商檢政策基本確定。各個地方商檢局將在總局的指導意見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地方監管制度。從上海和杭州的管理辦法來看,雖然具體流程有些差異,但核心內容都是按照總局指導意見制定的。
對于財稅,國務院要求“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針對出口,財政部和質檢總局在2013年12月下發了《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出口跨境電商企業享受出口退稅或免稅的條件。在該政策下,受制于增值稅發票等因素,大部分電商企業依舊無法享受退稅。至于進口,財稅部門還在探討制定中。根據我們了解的信息,保稅進口模式下可能將不再適用行郵稅,改為綜合稅。這個綜合稅由增值稅和關稅組成,稅率在17%-22%之間(不同產品不同稅率)。
對于外管,國務院要求“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早在2013年2月,外管局就發文在上海、重慶、北京、浙江、深圳等五省市進行外匯支付業務的試點;今年年初,該試點工作擴展到全國,并放寬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請試點的條件。可以說,跨境支付試點已經解決了跨境電商中的支付痛點。對于外管局和央行來說,當前的重點工作是推進人民幣在跨境支付中的結算,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努力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業的國際化。此外,開放了跨境電商支付通道后,外管局和央行也需要嚴格監測異常交易,防止熱錢、黑錢進出。
3種平臺
國務院指導意見中第二條談到:“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這些有實力的企業,主要指三種平臺企業:公共平臺、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和自建平臺。
公共平臺即第三方電商交易平臺,例如速賣通、敦煌網等。當前的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中,亞馬遜和Wish各具特色,更被人看好;eBay和速賣通價格戰厲害,不少商家開始逃離;敦煌網受制于自身流量,在第三方平臺中并不算主流。
外貿綜合服務平臺指的是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政務服務和商務服務的企業,例如一達通、融易通等。政務服務包括通關、外匯和退稅,商務服務涉及供應鏈物流和供應鏈金融等。在2013年7月的“國六條”中,外貿綜合服務首次得到認可;2014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解決外綜服務平臺退稅不暢的問題;2014年6月,央行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有訂單、有效益的進出口企業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以解決外綜服務平臺融資難問題。盡管如此,外綜服務平臺在清關、行業認定還存在一定困難,這需要國家部委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支持。
自建平臺指自采自銷的獨立網站,例如蘭亭集勢、環球易購、執御等。這些網站一般在品類方面比較垂直,流量比公共平臺少很多。然而,由于全球市場巨大,不少自建平臺已經在一些細分領域小有名氣,年銷售額增長迅猛。
以上三種平臺中,公共平臺和自建平臺實際上是電商渠道品牌,其有助于中國企業掌控全球市場的流通環節,提升中國企業(商品)在全球資源配置中的話語權;外貿綜合服務平臺既能幫助中國大額外貿轉向在線電子商務,又能促使中國外貿發展變得更加規模化、集約化。因此,國家大力扶持這三類平臺,是出于戰略方面的考慮。
2類試(實)驗區
這兩類試驗區分別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前者范圍更寬廣,后者主要針對大陸與臺灣的電子商務合作。
杭州是當前唯一的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其核心是兩個平臺:線上的“單一窗口”平臺和線下的“綜合園區”平臺。目前,“單一窗口”平臺(www.singlewindow.gov.cn)已經上線,電商企業、支付企業、物流企業、倉儲企業和綜合服務企業均可以通過該平臺進行備案登記、數據申報等操作,一站式對接海關、商檢、外管、國稅等監管部門。在“綜合園區”平臺方面,杭州下城園區、下沙園區、空港園區先行試點,未來將有更多的跨境電商產業園成立,形成“一區多園”格局。
除了這兩大平臺外,杭州綜試區正試圖構建六大體系:信息共享體系、金融服務體系、智能物流體系、電商信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這些體系涉及三個主體:電商企業、服務企業和政府機構。例如,信息共享體系能使不同政府機構共享企業信息,從而降低企業負擔;再如,金融服務體系和智能物流體系能夠連接電商企業和金融/物流服務企業,并基于大數據的沉淀,讓電商企業能夠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物流服務。
杭州綜試區還在持續探索中,各項制度、服務、監管措施都會基于以上的“兩大平臺”、“六大體系”衍生出來,其最終希望成為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創新中心、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中心和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中心。
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一旦試點成熟,將擴大試點范圍。我們了解到,東莞正在籌備全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申報。
除了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國務院指導意見文件中還提到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該實驗區的構想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臺辦等相關部委在2014年11月提出,目前還沒有得到國務院的正式批文。如果順利,擁有地緣優勢的福州(平潭)和擁有臺資企業集群優勢的昆山將成為試點實驗區。該實驗區有兩個特點,一是僅針對臺灣地區,二是實驗內容不只是跨境電商。待國務院審批后,我們將做進一步的解讀。
總結:1套體系
實際上,國務院《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包括的內容很多,除了以上談及的4個部門、3種平臺、2類試驗區,指導意見中還談到了財政金融支持、綜合服務體系構建、跨境電商誠信經營、行業組織建立、國際多雙邊合作等。顯然,國家正在不遺余力地推動中國跨境電商的發展,力圖建立一套適合企業成長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在這樣的一套體系下,合規經營的跨境電商企業只需專注于市場活動,而不需要折返于各個監管部門。
我們期待,政府回歸服務,企業回歸市場。那時,真正的市場經濟將使中國跨境電商占據國際市場的制高點,最終重塑互聯網時代下的國際市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