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財稅合規,很多跨境賣家第一反應就是出口退稅,認為企業自身條件滿足不了出口退稅,故對財稅合規避而遠之。其實對于跨境外貿企業來說,財稅合規的方式有很多,出口退稅只是其中的一種合規方式,如出口免稅、1039市場采購、香港公司模式、服務出口模式等。對于我們跨境賣家來說,要想合規,需要結合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合規方式。
今天,我們來聊聊不同階段的跨境賣家做財稅合規,主要分三個階段來講。
一、營業體量500萬-3000萬
這個階段的賣家,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個個體或者夫妻檔,或者幾個朋友出來創業,是處于減低成本求生存剛起步的階段。對于這個階段的跨境賣家,合規這塊不用做的太復雜,做一般基礎合規即可,然后充分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跨境賣家可以根據企業的業務模式(有無進項票)、出口的貨物大小(小包或大物件)來定,比如小包直郵可以采用9610方式報關出口,大物件可以用1039市場采購模式做核定征收,綜合稅負率僅為0.4%,無進項票采購可以用香港公司+服務公司結合來解決。
對于這一階段的跨境賣家,財稅合規要做到合規成本最低,降低稅務風險,以便賣家老板有更多精力放在業務的發展上。
二、營業體量3000萬-2個億
這個階段的跨境賣家,想要做好財稅合規,必須從企業源頭上抓起,即對企業業務流進行拆分,根據業務進項采購能拿到增值稅專票、普票、或拿不到票三種情況來組合規劃。進項采購能拿到專票則可以走0110、跨境9710/9810等出口退稅合規模式;進項采購能拿到普票的可以走出口免稅模式,選擇適合自己的報關方式;進項采購拿不到票的可以走1039市場采購模式,或香港公司直采模式,都是可以解決進項無票的問題。
這里就要專門說下1039市場采購,目前深圳地區的1039模式有兩個要求,一是年銷售額不能超過500萬;二是單筆報關不能超過15萬美金,但好處也很多,個體戶自行報關、收匯、沒有中間渠道,資金安全可控,最為關鍵的是可以做核定征收,按5%的核定率進行核定,500萬銷售額核定下來才25萬利潤,再疊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整體算來下交稅不到2萬,綜合稅負率不到0.4%。
香港公司直采+服務出口模式也是當下跨境賣家常用的一種合規方式,它不僅可以解決無票問題,同時還可以解決報關的問題,對于跨境賣家來說值得去試一試。
這個階段的跨境賣家,一定要做好基礎架構搭建,充分利用好各種合規方式的優勢特點,進行組合合規,以便降低企業財稅合規的成本和風險。
三、營業體量2個億以上
這個階段的賣家考慮的點往往會更加的長遠,以后說不定會有企業融資、投資、上市的需求,所以一般會建議做離岸架構搭建和股權設計。當然,你想你的財報數據好看,那資金就必須得移到公賬上,這時候就考驗你對你上游供應商的整體風險評估了。
對于這個階段的財稅合規,所要求的財稅專業度更高,所以如有這個階段的跨境賣家需要更深層、更專業、更全面的財稅合規解決方案
(來源:范老師聊跨境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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