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跨境白武士 James
為確保eBay用戶的安 全,eBay不允許賣家在eBay平臺上刊登被禁止(banned)、召回(recalled)或對買家有危險的物品。所有售賣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e-scooters/e-bikes)的賣家必須遵守適用法律法規和eBay站點政策。本文概述了eBay美國站、英國站、德國站和澳大利亞站關于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e-scooters/e-bikes)的相關政策。
政策概述
關于電動踏板車(e-scooters)和電動自行車(e-bikes)銷售適用的法律法規可能因國家而異。請仔細查看相關要求,以確保所售賣的產品符合當地法規。
由于不同國家的相關適用法律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的eBay站點針對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e-scooters/e-bikes)售賣制定了不同的要求。
美國站政策概述
英國站政策概述
所有售賣電動踏板車(electric scooters,簡稱“e-scooters”)的賣家必須在物品描述中添加以下免責聲明:“Warning: It is illegal to ride electric scooters on public roads (except under very specific circumstances), pavements or cycle paths. They are intended only for use on private land with the owner’s permission”
電動自行車的至大電機功率為250W,至高速度為25km/h (15.5mph)。
所有售賣電動自行車/電動踏板車(e-bike/e-scooter)的賣家還可以向買家提供來自英國政府關于如何在家中為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踏板車安全充電說明。
德國站政策概述
eBay德國站不允許刊登以下產品:
法律或政府法規禁止的產品
不允許個人賣家售賣自平衡踏板車(self-balancing scooters)或電氣配件(electrical accessories)。
不允許銷售二手自平衡踏板車(used self-balancing scooters)和二手電氣配件(used electrical accessories),如電池(batteries)和充電器(chargers)
所有要求帶有CE標志/UKCA標志的產品必須提供CE/UKCA標志,并且賣家必須在物品描述中添加此信息,并準備好必要文件。
僅允許商業賣家售賣自平衡踏板車(self-balancing scooters)。自穩定踏板車(Self-stabilizing scooters)必須符合所有法律規定和必要的安全標準。此外,賣家必須獲得CE認證,用于確認所售賣的自穩定滑板車符合歐盟第2006/42/EC號機械指令(EU Machinery Directive 2006/42/EC)的規定,上述合規信息必須在物品描述中以可讀的形式展示。
澳大利亞站政策概述
懸浮滑板(Hoverboards)、自平衡踏板車(self-balancing scooters)及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必須符合《2018年消費品安 全標準》(Consumers Goods Safety Standard 2018)中載列的安全規定。自平衡踏板車(Self-balancing scooters)必須通過UL 2272安全標準認證。
賣家必須在物品刊登中注明物品已通過UL 2272標準認證,并應要求提供適當的核證文件,如添加UL產品iQ文件,或展示來自其他合格測試實驗室的認證或核證文件,以證明該產品符合UL 2272標準,并且僅提供至美國和加拿大及澳大利亞境內運送服務。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本文經原作者授權轉載,轉載需經原作者授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