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跨境白武士 James
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于2020年11月發布了關于從2021年1月1日起知識產權地址服務的新規定的指南,在地址服務規定中刪除了對歐洲經濟區(EEA)的引用。
該指南明確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只有在英國(包括馬恩島)、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的地址服務才會被接受,用于新申請和新的請求啟動知識產權爭議程序(包括異議、撤銷和無效行動),在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之前。
英國以外的地址將不再被接受。這一變更適用于所有注冊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和設計)。
然而,在新規定中確實有過渡性規定,允許在過渡期結束時(2020年12月31日)與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有關的申請或行動繼續使用歐洲經濟區(EEA)地址,并且對于與新的英國“可比權利”(即與歐盟權利已在過渡期結束時注冊的權利相對應的商標和重新注冊的設計,這些是新創建的英國國家權利)有關的行動,允許在有限的三年期限內(至2024年1月1日)繼續使用EEA地址。
UKIPO關于從2024年1月1日起變更的更新
隨著我們逐漸接近2024年1月1日,即為期三年的寬限期結束,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于2023年9月1日發布了更新的指南。
2024年1月1日起對可比商標和重新注冊設計的變更
指南提醒權利持有人,從2024年1月1日起:
如果他們擁有可比商標或重新注冊設計,并且這些權利受到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啟動的爭議程序(例如,無效、更正或撤銷程序)的影響(前提是該權利不是源自國際注冊,而這種情況已經要求在英國提供服務地址),則他們需要為其提供英國(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的服務地址。該地址可以是申請人的地址或其法定代表的地址。
如果他們希望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更改可比商標或重新注冊設計的服務地址記錄(前提是該權利不是源自國際注冊),則英國知識產權局將需要提供新的英國、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地址。
對于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開始的程序,對于現有已注冊的可比權利(不是源自國際注冊),無需提供英國服務地址的義務,但如果注冊人愿意,可以將歐洲經濟區的服務地址更改為英國、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的地址。
注意:這些變更不影響對英國權利的新申請人,因為他們已經需要提供英國服務地址。
英國知識產權局表示,如果未提供有效的服務地址,可能導致申請被視為已撤回。
源自指定歐盟的國際注冊的可比商標和重新注冊設計
如果注冊人選擇更改其已記錄的源自國際注冊的可比商標或重新注冊設計的服務地址,新地址必須位于英國、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
如果注冊人擁有源自國際注冊的可比商標或重新注冊設計,當已注冊的權利涉及任何無效、更正或撤銷程序時,他們將需要提供英國、直布羅陀或海峽群島的地址。未能這樣做可能導致程序成功(在沒有他們參與的情況下),并可能失去他們的權利。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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