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大約是隨著微信的進一步蓬勃發展,出現了一大批跨境電商微信公眾號,各賬號隔三差五分享一些所謂的Amazon干貨。點開內容一看,要么是翻譯的后臺政策說明,要么是產品刊登、圖片處理、賬號安全、FBA,甚至如何開海外銀行卡之類的基礎常識,對于整天浸泡在Amazon平臺上的人來說,都是些小兒科。作為天天實操Amazon,自認為了解平臺特點的人來說,初入門者是要多學習,但是學會了就應該指出它的問題,它水土不服的地方,賣家希望它能做出改進的方面。以下是本人在三年多的從業經歷中遇到的一些困擾與問題,這些不是交流或者聯系seller support就能輕松解決的,想必部分同行也深有感觸,如果您認同或者也被下文所提到的問題困擾,就請多多轉發,爭取讓Amazon團隊的人看到,最好能讓大當家人Jeff Bezos看到,共同致力于讓Amazon這個龐大的生態系統更宜人。
1、后臺Confirm shipment可選擇的物流方式一直沒改變
這其實是個小問題,但是兩年了,Amazon卻連這個小問題都沒有解決。從2012年開始正式運營全球開店,大量招募中國賣家入駐Amazon平臺,賣家后臺訂單確認發貨(confirm shipment)可選擇的物流商依然是按照Amazon中國設置的,Carrier下拉列表中是申通,圓通,中通,順豐,宅急送等。順豐申通能把包裹直接送到北美和西歐的消費者手中嗎?真不知道Amazon在這點上是怎么想的。
隨著跨境電商的蓬勃發展,跨境物流同樣也發展得如火如荼,除了中國郵政,香港郵政、新加坡郵政、瑞士、荷蘭各個國家的郵政或者物流公司都來中國跨境電商的戰場搶奪自己的地盤。對于Amazon,現在是時候對這一塊的顯示做一下改動了。
2、跟賣頁面Buying Option的顯示問題
眾所周知,Amazon區別于其他第三方平臺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跟賣,這種緊湊集中顯示的格局,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重復刊登,但是也令價格戰更加直接和猛烈,尤其是中性無牌產品的跟賣。在Amazon,一些熱賣產品的后面有幾十個甚至過百個賣家在賣一點兒都不稀罕。然而,Amazon對可選擇賣家的排序卻是很混亂的,同樣為New的condition 狀態下,美國發貨的,中國發貨的,FBA的,全部混在一起。Amazon有沒有想過,把現有的按condition (All ,New, Used)劃分的三列,改為Fulfillment By Amazon, Fulfillment By Merchant (US Continental)或者Ships from US, Fulfillment By Merchant (Overseas)或者Ships from Overseas呢?同時,對于所有的賣家,Amazon應該在其旁邊列出系統統計出的其最近一段時間的average delivery time. 同是從中國發往美國,有人發E郵寶 7天到,有人發E郵寶13天到,有的發小包23天才到。這些都是符合Amazon 17-28天的時間要求的,但是客人在下單前并不知情;中國賣家也經常遭遇客人因看到17-28天的deliver time而取消訂單的。Amazon宣稱自己以產品為中心和以客戶為中心,如果能按fulfillment channel及merchant location分開顯示,豈不是更有利于客人綜合考慮,做出符合自己期望的選擇?而不少有物流優勢的國內賣家,對顯示平均到貨時間這點也很期望吧?
另外一個問題:當前,越來越多的中國賣家在歐美開設海外倉。但是又不能保證所有SKU在海外倉都是有庫存的。對于部分庫存在海外倉,部分在國內倉庫以及部分FBA的國內賣家來說,Amazon若能支持按發貨區域對SKU進行設置管理該有多好。
3、中國賣家的品牌之痛,對中國賣家的品牌保護不力
跟賣,FBA,品牌,這是Amazon區別于其他平臺的三大特點。品牌的重要性,無需多言,所有的賣家都有深刻領悟。就說個人經歷吧,曾經俺所在的公司始終沒有自己的注冊品牌。自主刊登的listing,不少進了小類目best seller前100名;然而,到后來這些listing,我一個訂單都得不到;為什么?這些listing幾乎都被別的賣家跟賣,多則五六十個,少則三五個,你爭我搶相互壓價;我的價格沒優勢,又不愿意一味降價,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心血付之東流,為他人作嫁衣裳。說多了都是淚啊!反觀我所了解的一些其他賣家,一開始格局就大,剛起步就著手注冊品牌,人家的listing,雖有跟賣,但全部是自己人。
后來公司終于啟動了品牌化,在美國注冊商標的同時,申請了Amazon Brandy Registry,同時對產品外觀和包裝進行自主設計,提升了必須的配件的品質。然而,辛辛苦苦培養了兩個月每天都出單喜人且利潤有保證的listing,還是被同處深圳的一同行跟賣了,雖說外觀看起來相同,但是配件其實是不同的,通過測試單發現,我們所帶的配件,出廠價是跟賣者所提供的那一套的出廠價的10倍。我們的包裝,精美牢固,對方只是普通的保護性的包裝。向Amazon投訴好久都沒得到妥善解決,搞得人心力憔悴。
后來參加一些同行交流會發現,有些做得不錯的賣家也有這樣的煩惱,那就是注冊了品牌后投訴別人跟賣Amazon還是不理你。這不禁要讓中國賣家仰天長嘆了:我跟賣別人,死了賬號;別人跟賣我,賺得盆滿缽滿。天理何在?
所以,我不得不奢望Amazon在允許跟賣的同時,能不能賦予品牌持有者一些權限?比如,成功備案Amazon Brandy Registry之后,別的賣家跟賣時,需要先通過Amazon系統向我發起請求,我認定了他的貨源確實是我再準許他跟賣?而不是等到他侵權跟賣之后了我再警告,投訴,試單。
另外,有一些賣家,滿肚子的些花花腸子,耍一些花招,在別人家一些排名很靠前的listing上面做自己的變體。對于這種行為,Amazon也應該從技術上從根本上加以禁止,不讓它發生,比如品牌不同要限制他做在一起,而不是等無良賣家做好了變體之后,被利用的賣家迫不得已無奈投訴。
還有,在Amazon刊登產品時,Brand Name是必填字段,Amazon也規定了沒有品牌的一律填Generic。然而事實上,好多無品牌的賣家,直接在brand name那里填寫了自己的店鋪名。這樣的看著也很無語。
對于Amazon一向注重對品牌的保護,工作人員也時時刻刻不忘提醒新老賣家千萬不要跟賣大牌。但是在實際上,還是有人膽大包天。我曾經從事過的配件行業,明明是國內工廠的山寨貨,但是就有人敢以蘋果的品牌刊登,也有人敢跟。民不告官不究的,這個listing盡管圖片不符規定,描述也不怎么樣,大約因為品牌的關系,排名始終很靠前。膽大跟賣的賣得風生水起,膽小的只能望洋興嘆。如果Amazon對小賣家跟賣大品牌進行一些權限設置,這種不正常現象就少了吧?同時,也減少一些因懵懵懂懂的侵權而被關停賬號的情況發生。
所以我想,Amazon能否考慮改下設置,每個賬號需要先設定一下所銷售的品牌及與該品牌的關系?如果是自有品牌,提交證明后,我需要別人得到我的允許才可以跟賣;如果賣的是別人的牌子,需賣家在后臺提交授權證明。如果是無品牌的,可以不填,直接默認為Generic。
4、美國站后臺加拿大路向的shipping setting:
去年12月的某天下午忽然發現,在沒有獨立注冊加拿大賬號的情況下,從美國站可以直接切換到加拿大站點了。也就是,Amazon給美國賣家送了一個加拿大賬號,不能不說是Amazon給賣家的圣誕大禮。這誠然是好事兒。但是,在加拿大,Amazon.com也是加拿大網民經常登錄的網站。當天的Alexa Top Sites in Canada排名顯示:Amazon.ca位列第六,而Amazon.com位列第十。然而,在Amazon.com賣家后臺,shipping setting中Select the Regions and Service Levels You Support,發往加拿大需要在5-10天送達。這對國內賣家是極大的挑戰。如果Amazon可以把美國站后臺加拿大路向的時效要求改為與美國相同的,即standard shipping 17-28天, standard shipping plus 10-16天,那這對于中國賣家,加國客人,還有Amazon,難道不是皆大歡喜的事兒?
5、FBA的分倉問題
每創建一個FBA shipment,Amazon系統總是會隨機給你分到幾個倉庫去,就我所遇到過的,少則兩個,多則六個;這是最讓賣家頭疼的。雖然設置了Inventory Placement Service,但是使用這個服務只保證同一個SKU分在一個倉庫,不保證所有SKU都在同一個倉庫。至于傳說中的終極合倉,Premium Placement Pilot Program, 目前尚未對廣大賣家開放,而且價格更貴。Amazon有一千一萬個理由堅持這樣做,但是賣家只有一個理由不愿意這樣做:分倉可能增加額外運費,導致單個產品平均運費過高。打算發800個,偏偏有120個給分到另外一個倉庫去了,我是發呢還是不發?不發吧,這些產品可能會斷貨;發了吧,運費太貴。其實Amazon可以改一下分倉的模式,比如,這次發A倉,下次發B倉,下下次發C倉;或者,同一個listing,不同的賣家分在不同倉庫;或者同類產品,這個賣家分A倉,另外一個賣家B倉,這對中國賣家,尤其是依靠國際快遞的中國中小賣家來說,喜大普奔呀!
6、Holiday Setting 和Vocation Setting的問題
相比于以上,這個是小問題。這個設置是不錯的,但是不完美:沒有時間段可以選擇。大多數的國內賣家,每年有一兩次必須要關店歇業的時間段。如果Holiday Setting可以選擇起止時間,我就設置在假期結束的前一天自動開店,假期結束一回到辦公室就看到嘩啦啦的新單,那該多好!
如果您也是一位摸爬滾打在Amazon平臺上的賣家或者操作員,我想,對于以上提到的問題,您或多或少的都有遇到過吧?小伙伴們,我們要不要多多反饋,爭取讓Amazon的負責人看到并作出更利于買家和賣家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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