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雨果跨境(廈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或“雨果跨境”)業務的擴張及信譽與知名度的不斷提升,近期發現有部分個人與企業冒用我司商標或名稱從事非法宣傳、非法經營活動。為了維護我司合法權益,也為了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特做如下告知:
一、雨果跨境是“雨果跨境”、“雨果網”、“雨課”等商標及名稱的唯一合法所有權人,任何冒用或盜用雨果跨境相關知識產權的行為都屬于侵權行為,嚴重違反《民法典》第110條、《商標法》第57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39條,觸犯《刑法》第213條等法律法規。若相關人員或企業存在以上行為,請立即停止侵權,否則我司將采取不限于舉報、訴訟等任何有效的法律措施維護權利。
二、如消費者發現所購買的產品或服務是他人冒用“雨果跨境”或者“雨果網”等名義銷售,可撥打消費者權益保護熱心12315進行舉報,若因此遭受損失的,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56條主張賠償。同時,您也可同步聯系我司,我司將盡全力協助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三、為了避免消費者因他人的違法行為遭受欺騙與損害,我司呼吁廣大消費者通過官方渠道與我司取得聯系并確認信息后再進行采購與消費。若對購買的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請立即通過以下任意渠道確認信息的真實性。具體聯系渠道如下:
1、咨詢與舉報電話:0592-5191318
2、咨詢與舉報郵箱:PR@yuguo.com
3、雨果跨境官方網站:www.shchhyl.cn
4、雨果跨境小程序與App:“雨果跨境”
特此告知。
雨果跨境(廈門)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相關法律法規注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10條第2款: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7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 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 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7、《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6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 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 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8、《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7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3條:【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封面圖源:圖蟲創意)